甲方:
乙方:
甲、乙两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经相等、自愿、充沛洽谈,达到以下协议:
一、甲、乙两边婚前各自的产业,婚后能够一起运用,但归各自一切,不属一起产业。
二、甲、乙婚后所得收入每人每月各拿出2000元,为两边一起生活所用,其他的分属各自一切,不属一起产业。
三、甲、乙婚前或婚后各自所发生的债款,由各自独立承当,另一方不负清偿职责。
本协议自甲、乙两边签字即行收效。
附婚前各自产业清单:(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