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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案例分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6 06:45

众所周知,在租房的进程中常会呈现各种胶葛,或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入一些“圈套”,导致自己的产业和安全遭到要挟。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租借胶葛,期望在租房的高峰期能给咱们一个提示。
事例一:
新任租客要换锁
大部分租房者都没有换锁的认识,可是这关系着租房者的人身安全和产业安全。记者了解到,从前就有一位租房者在租下房子后没有换锁,以至于后来有人用钥匙打开门进屋进行偷盗,尽管只丢失了小部分的财政,可是,如果呈现其他意外就不值得了。
点评:换个锁头不过花费几十元,却能确保租房者的人身和产业安全,因而提示租客,不管您有多忙,租房子榜首件事就应该换锁。但租客最好是在征得业主的赞同后再换锁,一起保存原有锁芯,等租期完毕后向房东移送有关钥匙。
事例二:
生意不破租借
有一名客户刚签订了两年的租约,但其房主在没有提早三个月把房子行将转让的现实奉告租客的情况下,将房产转售。而新房主不肯续租。租客亦因租约没到期,不肯搬走,遭到新旧房主的逼迁。终究,经中介和谐,旧房主乐意补偿违约金,并容许赶快帮租客另觅住处。
点评:“生意不破租借”是一个重要的法令准则,租客对租借的房子还享有优先购买权。若租客遭到业主逼迁,记得要维权。
事例三:
当心“二房东”骗租
小李在街上看到一则租借信息。信息中显现,有一间两房单位租借,地段和环境都不错,租金700元一个月。第二天她约了另一个同学见到了“房东”,看了租借房也算整齐,所以和“房东”签了合同并交了一个季度的房租,共2100元。过了一个星期,一名中年男人叫开了门说要收房租。“咱们不是交了钱吗,怎样还要啊?”小李说道。该男人拿出身份证和房地产证后,小李经核对后发现与他签合同的所谓“房东”原来是“二房东”。
点评:租借房子房主也不能当甩手大掌柜,宜定时巡视租借物业,以防房子被人歹意转租。网络信息鱼龙混杂,租客须多留几个心眼才行。
事例四:
合同条款注明房中物品
张某自己粘贴租借的告示并找到了租户。省下了一笔中介费,让他满意不已。可租借合同期满,张某发现家里的一些小电器都不见踪迹。张某让租户赔钱,租户却称本来就没有那些电器。翻出合同一看,这份粗陋的合同里确实没有标明本来的电器品种和数量。空口无凭,张某只能吃哑巴亏。
点评:在连家私家电租借的物业,在买卖时房主和租客都应谨记列明家私清单,对家电的详细情况(包含品牌、类型、是否有损坏等)一一列清,任何一项纤细的条件都有或许引起两边的利益冲突。
事例五:
“口头协议”要写入合同
小刘租了一套房子,合同签的是一年,但口头谈好了能够租三年,一年签一次合同。成果一年后,对方要回收房子自住。陈先生被逼再找房子,花了许多精力和时刻,也浪费了冤枉钱。
点评:租房子交的是真金白银,签合同也要白纸黑字,合同上每一个条款都要细心酌量,究竟口说无凭。一旦买卖因故呈现胶葛时,合同上签署的一切条款会作为胶葛的处理根据。
事例六:
押金不要忘掉
王女士把一套房子租给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寓居,岂料这个女孩半年后退房搬走,但却欠下几百元的电话费,而电话费账单上写的却是房东王女士的姓名,最终王女士只好为房客买单。
点评:有时候房主为了急于租借房子,往往减收押金或不收押金,一时失算简单留有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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