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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办理备案有哪些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9 04:08

1、临产、引产存案
女员工住院临产、引产时,应在住院当天或三日内带着以下材料到医保局经办窗口报备,开具住院介绍信,出院时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单位介绍信
自己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
住院证
2、流产存案
员工流产报销条件:
A、有准生证但因宝宝病理性原因,预备流产者
B、做过计划生育手术,上环失利意外怀孕者。
契合以上状况之一的员工带着以下材料到窗口存案,开具介绍信,3日内到生育稳妥定点医疗组织进行手术,出院直接结算。
参保单位介绍信
自己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确诊证明或B超单据
补白:
1、契合A条件者需另供给准生证,或由计生部分开具的证明。
2、契合B条件者需另供给上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上环、取环存案
带着以下材料到窗口报备。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介绍信
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4、生育急诊、急救存案
施行急诊、急救的,应当及时告诉市医疗稳妥经办组织,并在住院3日内处理存案手续。
存案时带着材料
急诊证明
自己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生育转诊、转院存案
员工因生育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确需在市内转诊、转院的,应提早3日持定点医疗组织的转诊证明到医保局经办窗口处理转诊、转院批阅手续。
在新乡市定点医疗组织即时报销;新乡市外定点医疗组织到医保局经办窗口报销。
6、异地生育存案
出产之前一个月提早带着以下材料到医保局经办窗口报备。
报备的单位证明
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状况阐明,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书写,写清楚到异地出产的原因)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异地引产存案
参保员工因老公在异地或其他原因想去异地引产,则需带着以下材料到医保局经办窗口提早存案,经窗口审阅经过方可到异地引产。
参保单位介绍信
状况阐明,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书写,写清楚到异地引产的原因)
自己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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