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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8 00:58
发作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该及时报警,警方会维护现场,进行职责确认,并且会出具职责确认书,作为一种根据。那么,假如对交通事故职责确认书有贰言怎么办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对交通事故确认书有贰言该怎么办
1、假如受害人有充沛的理由和根据置疑交通事故确认书的职责确认,有权利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予以改变或许吊销。
2、在实践中,交通大队的上一级交管部门,是指各地市级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很少对原交通事故确认书做出改变或吊销决议的。
3、代理人要求法院根据职权对交通大队做出的交通事故确认书予以改变或吊销的,法院一般不予以支撑。
二、交通事故职责确认时刻有没有约束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通过勘验、查看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查询之日起十日内制造交通事故职责确认书。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抄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驾驭人后十日内制造交通事故确认书。
(三)关于作出事故职责确认的根据需求进行查验、判定的,应当在查验、判定或许从头查验、判定成果确认后五日内制造交通事故确认书。
(四)未抄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确认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请求后十日内制造交通事故确认书。
(五)路途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路途交通事故证明,载明路途交通事故发作的时刻、地址、当事人状况及查询得到的现实,别离送达当事人。
假如受害人有充沛的理由和根据置疑交通事故确认书的职责确认,有权利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予以改变或许吊销。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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