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公司清算程序----中外合资**有限公司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1 08:21

1、向原批阅机关提交协作公司清算函。
2、原批阅机关作出清算回复。(清算开端日)
3、董事会协商建立清算委员会。
4、清算开端起5日内,举行清算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评论《清算计划》。
5、延聘清算会计师,进行产业收拾、制造财物负债表、产业清单。
6、清算开端7日内,告诉相关政府机关及买卖银行。
7、清算开端日10日内,向已知的债务人寄送申报债务的告诉。
8、清算开端日起10日以及60日内,在国家级报纸和地方级报纸各刊登一次布告。
9、清算产业、未结束事务、实行中的合平等的处理、收拾。
10、核算敷衍税金。
11、清算结束审计陈述。
12、完结清算陈述并取得董事会的同意。
13、向原批阅机关提交清算陈述。
14、清算陈述提交10日内,刊出税务、海关登记证。
15、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将剩下财物汇外境外以及封闭银行帐户。
16、税务、海关登记证刊出10日内处理刊出工商登记手续。
17、刊登协作公司停止布告。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