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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不可不注意的九个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1 10:38
在签定购房合一起必定要留意的九个事项
一、首要看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运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修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二、运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定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定一份《房子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堕入订金胶葛。主张顾客直接与开发商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这样就有充沛的主动权与开发商就合同的详细条款进行彻底相等的洽谈。
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检查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承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规模内,买现房则要检查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子的大产证和《新建住所交给运用许可证》。
四、买期房要留意修建面积的约好。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修建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共用分摊面积。
五、买期房要约好资讯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层意义:一层是房子运用权即什物交给;另一层是房子所有权搬运即产权过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什物交给和产权过户均约好清楚。为防止日后胶葛,购房者不能承受未获得《新建住所交给运用许可证》的房子运用交给。
六、签约时要留意房子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仔细琢磨《商品住所质量保证书》和《住所运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签约时清晰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认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两边约好的物业管理规模和收费规范。
八、留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演示合同文本中维护买卖公正的条款经过补充协议加以撤销,以减轻卖方的职责。
九、留意约好违约职责。包含: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如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如期交房;面积变化超越约好起伏;质量不符合要求;处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则和约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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