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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8 18:43
关于印发《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顿作业辅导定见(试行)》的告诉 穗国房字〔2009〕1431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推动施行“中调”战略,加速旧城更新改造,进一步改进城市人居环境,优化和提高城市功用,建造宜居城市,依据《广州市城市房子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践,经市政府赞同,现将《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顿作业辅导定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实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广州市疆土资源和房子管理局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顿作业辅导定见(试行) 
为活跃施行“中调”战略,在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的基础上,加速旧城更新改造,进一步改进城市人居环境和市容市貌,优化和提高城市功用,建造宜居城市,依据《广州市城市房子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践,现就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顿作业提出如下定见: 一、经同意的市辖区旧城更新改造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建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子的拆迁补偿安顿,适用本定见。 二、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分应当坚持“揭露、公平、公平”的准则,推动旧城更新改造作业,保证最大大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在保护社会安稳。 各区人民政府详细担任本行政区域内旧城更新改造项目的房子拆迁补偿安顿管理作业。 各区规划、建造、疆土房管等有关部分应当依照区政府一致布置,仔细实行各自责任,一起推动旧城更新改造作业。 三、各区政府从实践出发,依照“规划先行”的准则,编制旧城更新改造规划;在规划辅导下,有方案、分过程地施行旧城更新改造,制定改造及补偿方案;在旧城更新改造施行前就改造及补偿安顿方案揭露咨询定见,广泛听取和尊重改造范围内居民定见。 四、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旧城更新改造的安顿需求,优先使用存量建造用地,有方案、分过程统筹建造必定数量的跨区域异地安顿住所和本区域就近安顿住所。“跨区域”和“本区域”以市辖区行政区划为准。 五、旧城更新改造项目范围内住所房子拆迁,被拆迁人能够挑选以下三种补偿安顿方法之一: (一)钱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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