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能否请人代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9 08:18不能请人署理,必须由恳求成婚的两边婚姻当事人亲身到县以上民政部门成婚挂号机关挂号,其他任何人不能代为行使这种民事权力。
署理,是一种民事活动,是署理人承受被署理人的托付,以被署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在授权范围内,由被署理人对由此而发作的民事责任担任的法律准则,这种准则只适用限于不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以下四种活动不能由署理人署理:
一、意思表明具有严厉的人身性质,这种意思表明必须由其亲身表明,如成婚挂号;
二、具有严厉人身性质的债款,如特定艺人的表演合同;
三、当事人约好不得署理的行为;
四、违法行为。
成婚挂号,是一种意思表明非常严厉的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它涉及到夫妻间的权力、责任等一系列人身和财产关系,这种意思表明,必须由当事人亲身表明,其他任何人不得替代行使。
假如恳求成婚的两边当事人的一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亲身参与,可在两边当事人指定的时刻、地址,恳求婚姻挂号机关现场挂号。
两边当事人亲身进行挂号,还可以防止包揽、逼迫、生意、干与婚姻自由等违法婚姻的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