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个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2 18:05
名字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纪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次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主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称号、首要运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运营项目和规划: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法、期限。
(一)合伙人___(名字)以___方法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次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曾经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合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产业,不得随意恳求切割。合伙停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一切,到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利分配与债款承当。合伙各方一起运营、一起劳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利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根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款承当:合伙债款先以合伙产业归还,合伙产业缺乏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根据,按比例承当。
(特别提示:盈利分配与债款承当能够约好按各合伙人各自出资或许平均分配。未约好分管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出资分管。任何一方对外归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担负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整体合伙人赞同;
2.供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还有约好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平等权力,承当平等职责。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运营期限内,有下列景象之一时,合伙人能够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好的退伙事由呈现;
②经整体合伙人赞同退伙;
③发作合伙人难以持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好合伙企业的运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业务实行形成晦气影响的情况下,能够退伙,但应当提早30日告诉其他合伙人。合伙人私行退伙给合伙形成丢失的,应当补偿丢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逝世或许被依法宣告逝世;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才能人;
③个人丢失偿债才能;
④被人民法院强实行在合伙企业中的悉数产业比例。以上景象的退伙以实践发作之日为退伙收效日。
3.开除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赞同,能够抉择将其开除:
①未实行出资责任;
②因成心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形成丢失;
③实行合伙企业业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好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开除抉择应当书面告诉被开除人。被开除人自接到开除告诉之日起,开除收效,被开除人退伙。开除人对开除抉择有贰言的,能够在接到开除告诉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产业情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答应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悉数或部分产业比例。在平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产业比例的,经修正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业务实行。
(一)整体合伙人一起实行合伙企业业务。(适用于规划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好或整体合伙人决议,托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缔结合同;
2.对合伙工作进行日常办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品)、购进常用货品;
4.付出合伙债款;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力和责任。
(一)合伙人的权力:
1.合伙业务的运营权、决议权和监督权,合伙的运营活动由合伙人一起决议,不管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许按合同的约好进行,合伙运营堆集的产业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力。
(二)合伙人的责任: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好保护合伙产业的一致;
2.分管合伙的运营丢失的债款;
3.为合伙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第十条制止行为。
(一)未经整体合伙人赞同,制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取得利益归合伙,形成的丢失按实践丢失进行补偿。
(二)制止合伙人参加运营与本合伙竞赛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还有约好或许经整体合伙人赞同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买卖。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危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运营的持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他合伙人有权持续以原企业称号持续运营原企业业务,也能够挑选、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运营。
(二)在合伙人逝世或被宣告逝世的情况下,依逝世合伙人的承继人的挑选,既能够退承继人应承继的产业比例,持续运营;也可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好或许经整体合伙人赞同,接收承继人为新的合伙人持续运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停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景象闭幕:
1.合伙期限届满;
2.整体合伙人赞同停止合伙联系;
3.已不具有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业务完结或不能完结;
5.被依法吊销;
6.呈现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合伙企业闭幕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闭幕后应当进行清算,并告诉债权人。
2.清算人由整体合伙人担任或经整体合伙人过半数赞同,自合伙企业闭幕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托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许其他好坏联系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律师引荐:巴音郭楞律师  攀枝花律师  昆明律师  曲靖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