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灯塔市沈旦堡镇前谷城子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7 20:302007年4月到6月间,辽宁省灯塔市人民法院、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做出了两审判定书:判定灯塔市沈旦堡镇前谷城子村几位乡民“土地承揽合同”胶葛案败诉。而工作还没有完毕,8月,又有新的原告和被告走进司法程序。究竟是何原因使该村乡民团体打官司?素无恩怨的同乡因何上了法庭?输赢了官司带来了怎样的作用和反思?
灯塔市沈旦堡镇前谷城子村土地胶葛案
本报记者 邓轶夫
2007年年底,几位农人从外地露宿风餐的来到本报,他们是灯塔市沈旦堡镇前谷城子村的乡民。他们向记者反映了该村委员会为了偿还账务,2000年对本村的土地进行了流通发包。但是,就在2007年的时分,承揽土地的乡民却成了被告,在法庭上输了官司,无法之下100多户乡民派出代表来省会咨询。
承揽合同七年之痒
据乡民代表介绍:2000年12月5日,前谷城子村委会为了偿还账务,向整体乡民发放书面告诉书,内容是:经市里同意,镇领导和村支部、村委会开会决议,我村以地还账,村算计出2400亩对外承揽,承揽期为22年,承揽金每亩地1300元。在承揽期内,承揽地的农业税、粮食使命和上级规则按地摊的费用由承揽户担负。依据我村现有种树的地没有如期倒出来,开会决议优先承揽给原承揽者。但每亩放价格为1500元。原种7年地的户,假如想成块承揽也可优先。价格是每亩也是1500元。其它地块承揽者不指名要地块的每亩1300元。揭露对外承揽。对外承揽的地块有一道方田366亩、二道方田326亩、三道方田387亩;道南大甸子200亩……村里依据承揽者承揽面积从头测量。研究决议,12月25号对外承揽,特此周知。
2000年12月25日,前谷城子乡民委员会再次下发告诉:这次分地还账卡只限每户一张。每人8分地,假如自己想种田在27日9电30分到下午2点到村交款。假如自己不想种,把票能够转让给他人。此票只限27日一天,过期作废,如此票丢掉,个人接纳本卡时,在送卡人的接纳单上签字。包地方法按曾经发布的办法抓签履行。名字 、人口、 面积……
就这样,前谷城子村触及1000来户人家2000多亩土地以这种方法转包给了100多户出钱的承揽户。
几年的时刻过去了,跟着国家对粮农方针的调整,土地的价值越来越高,农人种田也挣钱了,一些把土地承揽出去的乡民开端有了主意;加上村委会领导班子的换届,新领导有了新的主意,对立和胶葛一点点晋级,直到上了法庭。
法令观念缺失之痛
2007年4月10日,灯塔市人民法院下发了(2007)灯民三合初字第23号判定:法院以为,原告与被告形成了土地转让合同联系。前古城村委会向乡民发放告诉,限制乡民交款时刻,并规则如自己不想种,把票能够转让给他人,表现了两层意义:乡民现已获得了土地承保经营权;对乡民转让承揽经营权予以认可。原告将自己承揽土地的权力转让给被告,一方面说明晰原告已获得了土地承揽经营权,另一方面说明晰原告将土地承揽经营权转让给被告。原告与被告与前古城村委会之间形成了一种合同权力责任转让联系。原告将承揽土地的权力及交纳费用的责任转让给了被告;前古城村委会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虽然其发包责任及承受金钱的权力未变,但其合同相对人发生了改变:由原告等人变成了被告。原告要求承认前古城村委会与被告人签定的土地承揽合同无效,触及原告与被告土地承揽经营权转让合同联系的承认,作为合同联系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作为被告参与诉讼。原告起诉状将被告个人列为第三人属确定法令联系过错,诉讼期间原告请求追加个人为被告契合法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