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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继承,未经公证能过户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4 13:16

房产计划留给孙女 奶奶请律师写遗言
张大妈的老伴早逝,把一套价值50多万元的房产留给了张大妈。张大妈有两个儿子,一个孙女、一个孙子。孙女断奶后一向由茕居的张大妈带看。孙女上了初中今后,虽和爸爸妈妈一同日子,但常常会去看望茕居奶奶,帮助做些洗洗刷刷之类的家务。张大妈与孙女的爱情很深,决定在自己走后把房子留给孙女。为此,她想到应该立份遗言,写明这套房子由孙女承继。张大妈听人说,承继房产时要处理过户手续。而办过户手续时,有必要要办证。张大妈在没有问理解办什么证的情况下,就去律师事务所请了两位律师,一位代笔写遗言,一位作遗言见证人,处理了一份把房子赠予孙女的遗言。张大妈认为有了这份通过律师事务所办证的遗言,将来孙女承继和过户该房产就没有问题了。
房产承继遗言未经公证 房管部分回绝处理过户
几年后,张大妈逝世了,她的孙女在其爸爸妈妈的陪同下,拿着张大妈的那份遗言去房管部分处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却被工作人员回绝,原因是遗言没有经公证机关公证。由于,房产承继遗言没有通过公证,房产是不能过户的。
司法部、建设部发布的《关于房产挂号处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告诉》规则,遗言人为处置房产而建立的遗言,应当处理公证。公证是承继房产、处理房产过户的必要条件,即凭遗言过户房产有必要是“公证遗言”而不是“见证遗言”。
房管部分不处理过户 承继人可向法院求助
那么,张大妈的孙女应该选用什么途径,才干处理房产过户手续呢?正确的办法应当是诉请法院审定该代书遗言的真实性,只要在法院作出其真实性的裁决后,房产处理部分才会赞同处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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