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2 01:58
学习国外成功经验,行政许可法遵从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职责准则的整体思路,把准则立异摆在重要方位,规则了合法准则,揭露、公平、公平准则,便民准则,救助准则,信任维护准则,行政许可不行转让准则,监督准则。
法令咨询:施行行政许可程序是什么?
律师答复:
施行行政许可的法定程序既包含《行政许可法》规则的一般程序,也包含有关单行法令、法规规则的特别程序。《行政许可法》规则的一般程序包含请求受理,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请求,应当出具受理凭据;审直决议,行政许可请求触及第三人利益的,行政机关应当奉告第三人,请求人和利益联系人有权陈说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恪守法定期限,在限期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议等。有关单行法令、法规就特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有特别程序规则的,在施行行政许可时,也应当严格恪守。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三十七条对归于人民法院受案规模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许法令、法规规则的行政机关请求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令、法规规则应当先向行政机关请求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法令、法规的规则。
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向行政机关请求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议。法令、法规还有规则的在外。
请求人不服复议决议的,能够在收到复议决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议的,请求人能够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四十条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因不行抗力或许其他特殊情况耽搁法定期限的,在妨碍消除后的十日内,能够请求延伸期限,由人民法院决议。
第四十一条提起诉讼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以为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
(二)有清晰的被告;
(三)有详细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归于人民法院受案规模和受诉人民法院统辖。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许作出裁决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决不服的,能够提起上诉。
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有关资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中止详细行政行为的履行。但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中止详细行政行为的履行:
(一)被告以为需求中止履行的;
(二)原告请求中止履行,人民法院以为该详细行政行为的履行会形成难以补偿的丢失,而且中止履行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决中止履行的;
(三)法令、法规规则中止履行的。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揭露审理行政案件,但触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四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许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奇数。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以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联系或许有其他联系或许影响公平审判,有权请求审判人员逃避。
法令咨询:施行行政许可程序是什么?
律师答复:
施行行政许可的法定程序既包含《行政许可法》规则的一般程序,也包含有关单行法令、法规规则的特别程序。《行政许可法》规则的一般程序包含请求受理,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请求,应当出具受理凭据;审直决议,行政许可请求触及第三人利益的,行政机关应当奉告第三人,请求人和利益联系人有权陈说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恪守法定期限,在限期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议等。有关单行法令、法规就特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有特别程序规则的,在施行行政许可时,也应当严格恪守。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三十七条对归于人民法院受案规模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许法令、法规规则的行政机关请求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令、法规规则应当先向行政机关请求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法令、法规的规则。
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向行政机关请求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议。法令、法规还有规则的在外。
请求人不服复议决议的,能够在收到复议决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议的,请求人能够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四十条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因不行抗力或许其他特殊情况耽搁法定期限的,在妨碍消除后的十日内,能够请求延伸期限,由人民法院决议。
第四十一条提起诉讼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以为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
(二)有清晰的被告;
(三)有详细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归于人民法院受案规模和受诉人民法院统辖。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许作出裁决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决不服的,能够提起上诉。
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有关资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中止详细行政行为的履行。但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中止详细行政行为的履行:
(一)被告以为需求中止履行的;
(二)原告请求中止履行,人民法院以为该详细行政行为的履行会形成难以补偿的丢失,而且中止履行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决中止履行的;
(三)法令、法规规则中止履行的。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揭露审理行政案件,但触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四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许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奇数。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以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联系或许有其他联系或许影响公平审判,有权请求审判人员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