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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的拍卖程序介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8 21:05
财物拍卖是经过竞卖方法将财物揭露出售。一般是专门从事拍卖事务的组织受托付人的托付,经过竞买人出价或应价竞赛,将财物揭露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国有财物拍卖的程序跟一般财物拍卖有所区别。
依据现在方针,国有财物不能自行托付拍卖。处置程序是:1、产权人向上级国有财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财物处置请求;2、上级国资委同意处置后对欲处置财物进行评价;3、依据评价成果到产权买卖所或产权买卖中心将财物挂牌;4、挂牌十五天后,由产权买卖所或产权买卖中心指定拍卖组织签定托付拍卖合同;5、拍卖公司实行拍卖手续,若拍出则买受人将成交款交到产权买卖所或产权买卖中心,未拍出则从头确认保存价持续上拍;6、产权买卖地点扣除敷衍买卖费用后,将余款支交给财物原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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