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条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4 06:39
股份有限公司建立请求条件有哪些?
请求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建议人,其间须有过半数的建议人在我国境内有居处;
2、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议人能够少于五人,但应当采纳征集建立方法;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4、有公司名称,建立了契合《公司法》要求的组织组织;
5、有固定的出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出产经营条件;
6、通过国务院授权的部分或省级人民政府同意。
请求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建立登记请求书》
2、股东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国务院授权的部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文
征集建立的股份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分的批文
5、法人股东出具的派遣人员参与股东会的派遣书(盖法人股东公章)及被派遣人身份证复印件
6、股东资历证明
法人股东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作法人证、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股东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股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需填写《公司对外出资奉告承诺书》。
7、公司章程两份
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按手印
8、创建大会纪要
法人股东派遣的代表、自然人股东签字并按手印
9、股东会纪要
到会人员签字、按手印
10、董事会纪要
董事签字、按手印
11、监事会纪要
监事签字、按手印
12、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书及司理聘任书、监事任职书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书及司理聘任书(由董事签字、按手印),监事任职书(由法人股东派遣的代表和自然人股东签字、按手印)
13、筹办股份有限公司费用的财政审计陈述
14、具有法定资历的验资组织出具的验资陈述90日内有用
15、经营范围中触及前置答应项目的须提交相关部分的答应证或批阅文件
16、租房协议或产权证复印件
17、根据法令、法规应当提交的资料
请求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建议人,其间须有过半数的建议人在我国境内有居处;
2、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议人能够少于五人,但应当采纳征集建立方法;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4、有公司名称,建立了契合《公司法》要求的组织组织;
5、有固定的出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出产经营条件;
6、通过国务院授权的部分或省级人民政府同意。
请求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建立登记请求书》
2、股东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国务院授权的部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文
征集建立的股份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分的批文
5、法人股东出具的派遣人员参与股东会的派遣书(盖法人股东公章)及被派遣人身份证复印件
6、股东资历证明
法人股东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作法人证、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股东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股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需填写《公司对外出资奉告承诺书》。
7、公司章程两份
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按手印
8、创建大会纪要
法人股东派遣的代表、自然人股东签字并按手印
9、股东会纪要
到会人员签字、按手印
10、董事会纪要
董事签字、按手印
11、监事会纪要
监事签字、按手印
12、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书及司理聘任书、监事任职书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书及司理聘任书(由董事签字、按手印),监事任职书(由法人股东派遣的代表和自然人股东签字、按手印)
13、筹办股份有限公司费用的财政审计陈述
14、具有法定资历的验资组织出具的验资陈述90日内有用
15、经营范围中触及前置答应项目的须提交相关部分的答应证或批阅文件
16、租房协议或产权证复印件
17、根据法令、法规应当提交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