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疗保险异地参保要求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6 21:35参保人属转外就医的,须事前按《厦门市根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处理暂行办法》处理"转外就医"批阅手续(如病况紧迫,须转外入院7日内补办批阅手续),就医完结后,凭附表中所列材料到社保经办组织审阅结算;同次转外住院因病况确需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厦门医疗保险异地参保要求是什么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1、参保人属转外就医的,须事前按《厦门市根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处理暂行办法》处理"转外就医"批阅手续(如病况紧迫,须转外入院7日内补办批阅手续),就医完结后,凭附表中所列材料到社保经办组织审阅结算;同次转外住院因病况确需延期的,须在期满之日起7天内携转入医院出具的病况近况医治证明、到市社会保险处理中心处理延期手续。
2、参保人属异地安顿、异地寓居、异地作业的,须事前按《关于在异地作业、寓居的医保参保人员施行报备作业的告诉》处理"异地报备"批阅手续;已处理异地报备的参保人需转外就医的,须由报备的三级医院出具转外建议书并加盖公章。
3、参保人外地出差、省亲、旅行期间因急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须供给单位或社区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4、在异地住院期间需进行地点医院以外的他院查看和医治时,须经地点医院的科、院两级书面批阅,此批阅件作为报销凭证之一。
5、异地临产须契合计划生育方针并供给单位产假证明。
6、灵敏作业等个人参保人员因作业而长时间寓居外地:超越6个月的,由个人请求报备后按异地作业人员处理;若外出作业时限小于6个月的,仅限于急诊费用的报销和慢性病的门诊保持医疗,除需供给外地的作业证明材料外,后者还需供给平常在厦有关的医疗门诊病历。
7、未办转外就医(异地报备)手续的异地医疗费:
(1)归于恶性肿瘤病例医治计划阶段内的化疗放疗及定时复查,请求报销时供给除简明表中所列的材料之外,还需供给原转外就医医院开具的后续化疗放疗医治计划及阶段证明;
(2)在厦住院期间无人照料,确需投靠直系亲属,并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组织住院就医的,请求报销时供给除简明表中所列的材料之外,还需供给当地居委会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在职人员外出学习、退休人员外出期间的慢性病的门诊保持医疗,请求报销时,须供给除简明表中所列的材料之外,前者供给外出学习告诉书、后者还需供给平常在厦有关的医疗门诊病历;
(4)参保人对方针不了解,其疾病又确需转外住院医疗,且是第一次未办转外就医手续的;
(5)虽已办转外就医手续,归于超转外医疗期限而无延期医疗证明的,请求报销时供给除简明表中所列的材料之外,还需供给原转外就医医院开具的延期医治证明;
(6)参保人对方针不了解,转外医疗后自行转入当地其它同级或上级定点医疗组织医疗,又属第一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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