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7 07:30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规范的规则》的有关规则,对不合法运营案,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追诉:
一、违背国家规则,采纳租借世界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许其他办法,私行运营世界电信事务或许涉港澳台电信事务进行盈利活动,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1)运营去话事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运营来话事务形成电信资费丢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3)虽未到达上述数额规范,但因不合法运营世界电信事务或许涉港澳台电信事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不合法运营活动的。
二、不合法运营外汇,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我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生意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违背有关外贸代理事务规则,选用不合法手段,或许明知是假造、变造的凭据、商业单据,为别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违背国家规则,出书、印刷、仿制、发行不合法出书物,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不合法运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单位不合法运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3)个人不合法运营报纸5000份或许期刊5000本或许图书2000册或许音像制品、电子出书物500张(盒)以上的,单位不合法运营报纸15000份或许期刊15000本或许图书5000册或许音像制品、电子出书物1500张(盒)以上的。
四、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合法运营证券、期货或许保险事务,不合法运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五、个人或单位从事其他不合法运营活动,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不合法运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2)单位不合法运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