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负刑事责任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7 22:54
(一)处理办法
咱们应当在立法精力的指导下,具体问题具体剖析,选用不同的办法加以处理,依据不同学者的不同观念,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办法:
1.弥补立法
关于损害严峻应当为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则,但没有加以规则的违法,应当经过弥补立法加以处理。例如,私运、运送、制作毒品罪。
2.理论的更新
即关于幻想竟合犯,应当用更新的、更合理的理论去知道处理司法实践中的问题。例如,决水罪、损坏交通工具罪、损坏交通设施罪、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等关于以杀人的成心所施行的损害公共安全的风险行为,能够直接按成心杀人罪科罪处分。
3.切割的办法
有人建议选用切割的办法,将未列入刑法第17条第2款的其他违法中又有列明的八种违法损害行为或成果时,将该损害行为或损害成果切割出来科罪。例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施行的劫持行为中有成心杀人行为的,不以劫持罪科罪,而以成心杀人罪科罪;施行逼迫卖淫行为中有强奸行为的,不以逼迫卖淫罪科罪,而以强奸罪科罪。
4.法令解说
对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则是违法行为仍是罪名,由立法机关作出立法解说,确定是违法行为。例如,掠夺枪支、弹药、爆破物,风险物质罪尽管没有列入刑法第17条第2款,可是,只需有掠夺行为,不管目标是什么,都可追查刑事责任。
5.增强归纳性规则的办法
归纳性规则,刑法理论又称之为概然性规则,是指法令对某问题所作的不是清晰而是笼统的规则,这些规则具有必定的弹性,答应司法机关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解说。立法形式是“清晰部分严峻违法 归纳性规则”。归纳性条款为“其他严峻损害社会应当判定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
(二)相对刑事责任年纪人负刑事责任的立法完善
经过上述对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则存在缺点的剖析,为了消除刑法学界对此问题的不合,笔者针对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则予以重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成心杀人、成心损伤致人重伤或许逝世、强奸、掠夺、私运、贩卖、运送、制作毒品、放火、爆破、投进风险物质违法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重构的特色:榜首,清晰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则是违法行为,能够处理不管是掠夺资产仍是掠夺枪支、弹药、爆破物、风险物质,以掠夺的目标科罪名。如掠夺一般资产,定掠夺罪;掠夺枪支,定掠夺枪支罪。第二,把与贩卖毒品损害适当的、私运、运送、制作毒品的违法行为列入该条款。这种重构处理了刑法学界对一些问题的不合,对司法实践有较大的实际意义。
可是,没有处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劫持致人逝世或损伤被劫持人、以损害办法损害公共安全形成多人逝世、逼迫别人卖淫中强奸行为等定性问题。这个问题笔者以为需要对“想像竟合犯”进行理论更新。想像竟合犯,是指行为人根据一个违法目的所分配的数个不同的违法目的,施行一个损害行为,而冒犯数个罪名的违法形状。其特征是:
1.片面上出于一个违法成心所分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行。一个违法的目的既可所以成心,也可所以过错。一个违法目的所分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行。这种不同的罪行包含数个内容不同的成心;也包含数个内容有其他过错,还包含一个成心和一个过错的结合。
2.客观上行为人只施行了一个行为。一个行为是指16周岁以上的人所施行的,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施行的行为可所以两个行为,但有必要其间一个行为是一个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别的一个行为法令规则不负刑事责任。
3.一个行为能冒犯了数个罪名。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冒犯的数个罪名中,其间至少有一个罪,法令规则能够负刑事责任,其它的罪不负刑事责任。想像竟合犯的处分准则:“从一重罪处断”或“从一负刑事责任的重罪处断”。
对想像竟合犯理论的更新,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劫持致人逝世或杀戮被劫持人;决水、损坏交通工具、损坏交通设施、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等致人逝世、非法拘禁行为人在施行非法拘禁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逝世的等行为,能够以成心杀人罪科罪处分;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在拐卖妇女过程中奸污被拐卖妇女的、逼迫别人卖淫中强奸后迫使卖淫的能够以强奸罪科罪处分。
咱们应当在立法精力的指导下,具体问题具体剖析,选用不同的办法加以处理,依据不同学者的不同观念,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办法:
1.弥补立法
关于损害严峻应当为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则,但没有加以规则的违法,应当经过弥补立法加以处理。例如,私运、运送、制作毒品罪。
2.理论的更新
即关于幻想竟合犯,应当用更新的、更合理的理论去知道处理司法实践中的问题。例如,决水罪、损坏交通工具罪、损坏交通设施罪、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等关于以杀人的成心所施行的损害公共安全的风险行为,能够直接按成心杀人罪科罪处分。
3.切割的办法
有人建议选用切割的办法,将未列入刑法第17条第2款的其他违法中又有列明的八种违法损害行为或成果时,将该损害行为或损害成果切割出来科罪。例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施行的劫持行为中有成心杀人行为的,不以劫持罪科罪,而以成心杀人罪科罪;施行逼迫卖淫行为中有强奸行为的,不以逼迫卖淫罪科罪,而以强奸罪科罪。
4.法令解说
对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则是违法行为仍是罪名,由立法机关作出立法解说,确定是违法行为。例如,掠夺枪支、弹药、爆破物,风险物质罪尽管没有列入刑法第17条第2款,可是,只需有掠夺行为,不管目标是什么,都可追查刑事责任。
5.增强归纳性规则的办法
归纳性规则,刑法理论又称之为概然性规则,是指法令对某问题所作的不是清晰而是笼统的规则,这些规则具有必定的弹性,答应司法机关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解说。立法形式是“清晰部分严峻违法 归纳性规则”。归纳性条款为“其他严峻损害社会应当判定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
(二)相对刑事责任年纪人负刑事责任的立法完善
经过上述对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则存在缺点的剖析,为了消除刑法学界对此问题的不合,笔者针对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则予以重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成心杀人、成心损伤致人重伤或许逝世、强奸、掠夺、私运、贩卖、运送、制作毒品、放火、爆破、投进风险物质违法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重构的特色:榜首,清晰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则是违法行为,能够处理不管是掠夺资产仍是掠夺枪支、弹药、爆破物、风险物质,以掠夺的目标科罪名。如掠夺一般资产,定掠夺罪;掠夺枪支,定掠夺枪支罪。第二,把与贩卖毒品损害适当的、私运、运送、制作毒品的违法行为列入该条款。这种重构处理了刑法学界对一些问题的不合,对司法实践有较大的实际意义。
可是,没有处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劫持致人逝世或损伤被劫持人、以损害办法损害公共安全形成多人逝世、逼迫别人卖淫中强奸行为等定性问题。这个问题笔者以为需要对“想像竟合犯”进行理论更新。想像竟合犯,是指行为人根据一个违法目的所分配的数个不同的违法目的,施行一个损害行为,而冒犯数个罪名的违法形状。其特征是:
1.片面上出于一个违法成心所分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行。一个违法的目的既可所以成心,也可所以过错。一个违法目的所分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行。这种不同的罪行包含数个内容不同的成心;也包含数个内容有其他过错,还包含一个成心和一个过错的结合。
2.客观上行为人只施行了一个行为。一个行为是指16周岁以上的人所施行的,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施行的行为可所以两个行为,但有必要其间一个行为是一个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别的一个行为法令规则不负刑事责任。
3.一个行为能冒犯了数个罪名。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冒犯的数个罪名中,其间至少有一个罪,法令规则能够负刑事责任,其它的罪不负刑事责任。想像竟合犯的处分准则:“从一重罪处断”或“从一负刑事责任的重罪处断”。
对想像竟合犯理论的更新,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劫持致人逝世或杀戮被劫持人;决水、损坏交通工具、损坏交通设施、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等致人逝世、非法拘禁行为人在施行非法拘禁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逝世的等行为,能够以成心杀人罪科罪处分;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在拐卖妇女过程中奸污被拐卖妇女的、逼迫别人卖淫中强奸后迫使卖淫的能够以强奸罪科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