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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是小产权房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0 11:59
许多人对拆迁安顿房和小产权房的概念不是很了解,往往会把两者混杂。那么,拆迁安顿房是小产权房吗?下文,小编将回答您的疑问。
什么是拆迁安顿房?
所谓拆迁安顿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顿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寓居运用的房子。还遭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当地方针的束缚。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买卖有很大的不同。
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乡村集体土地上缔造的房子,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分颁布,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布,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令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构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运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疆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存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实合法有用的产权证。
拆迁安顿房与小产权房最大的差异在于:是否能获得房子所有权
拆迁安顿房:因拆迁安顿房是依据国家方针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顿补偿,故但凡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获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缔造的安顿房子,被安顿人将来都能获得房子的产权证并具有房子所有权的,仅仅相对要通过更长的时刻才干获得房产证。
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因违反国家法令规定而无法获得房产证,实践中,许多区域的小产权房都有由乡政府颁布的“产权证”,该种房子亦被俗称为“乡产权房”,依据现有法令规定,有权颁布房子权属证书的组织应是县级以上房子土地主管部分,而乡(村)级政府或其他组织无权制造颁布产权证,所以乡政府颁布的产权证只能证明买受人对该套房子享有运用权,而不能发生承认买受人对该套房子享有所有权的法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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