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
资讯
>
正文
实施强制拆迁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3 19:48
强迁,是指房子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许房子承租人经洽谈达不成
拆迁补偿
安顿协议,经一方当事人向被拆迁房子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请求行政判决后,被拆迁人或许房子承租人没有在行政判决规则的时间内完结搬家的,依法强行拆迁房子的行为。
强迁有两种方法:
1)行政强迁,经区、县房地局请求,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分施行的强迁;
2)司法强迁,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请求,由人民法院施行的强迁。
施行强迁的一起,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房子承租人的
补偿
安顿一起施行。
登录
|
注册
|
电脑版
Copyright ©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