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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强制拆迁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3 19:48
强迁,是指房子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许房子承租人经洽谈达不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经一方当事人向被拆迁房子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请求行政判决后,被拆迁人或许房子承租人没有在行政判决规则的时间内完结搬家的,依法强行拆迁房子的行为。
强迁有两种方法:
1)行政强迁,经区、县房地局请求,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分施行的强迁;
2)司法强迁,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请求,由人民法院施行的强迁。
施行强迁的一起,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房子承租人的补偿安顿一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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