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入职员工协议书怎么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8 14:47
有些公司在招聘新员工的时分,公和员工签定一些入职协议,主要是规则入职时的一些留意问题,例如入职前的训练、入职时的实习期等的内容,入职协议是不能代替劳作合同的,那么公司入职员工协议书怎样写?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员工入职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经两边相等洽谈,缔结如下条款,由两边一起恪守。
1、甲方聘任乙方为 部 。
2、试用时刻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的薪资为 元。甲方视乙方作业状况,酌情延伸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越三个月)。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的作业体现杰出,查核成绩合格,可随时停止试用,转为正式员工。
3、三天无薪入职训练期;从签定入职协议当天开端核算,若因个人原因在一周内提出离任,不付出薪资。
4、乙方的转正薪资为底薪 元/月。(在职期间的薪资调整依据个人作业体现及岗位查核合格状况决议;提成依据各部分的具体规则给付。)
5、乙方的薪资由甲方在每月的15日前发放(若薪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期,则做顺延或提早发放)。
6、乙方在职期间,如作业成绩杰出,公司将给予额定奖赏。
7、乙方在职期间,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实践出勤记载及公司考勤准则实行(加班计时以乙方地点部分主管的加班组织记载为据);
8、乙方在职期间,依据作业需求和乙方实践作业才能,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作业岗位 进行合理调整。
9、乙方在职期间,应严格恪守甲方的各项处理规章准则,保存甲方的商业秘密,并依据甲方作业组织,仔细实行职责,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10、在职期间,乙方因为本身原因提出免除本协议时,须提早3天以书面形式告诉甲
方(司理、总监、主管须提早一周做出书面离任请求),以便商洽、处理作业交代及薪资发放等事宜。交代手续处理结束方可正式离任,不然,将按照公司有关的规章准则做出相应处理。
11、乙方任职期间,如违背了公司的准则或规则,公司有权据准则做出相应的处分。
12、乙方在职期间,如甲方有正当理由以为乙方不能持续在公司任职(发现乙方违犯国家法令、有意违背公司处理准则及规则——严峻渎职、呈现严重失误、实行作业指令消沉、招摇撞骗、走漏公司秘要……),可随时停止此协议。一起,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经济损失的追查,并要求乙方承当相应的法令责任。
未尽事宜,甲、乙两边洽谈处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二、劳作合同有哪些基本特征
劳作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即合同是两边的法令行为,而不是单独的法令行为;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只要当事人在相等自愿、洽谈共同的基础上达到共同时,合同才建立;合同是合法行为,不能是违法行为,合同一经签定,就具有法令约束力。劳作合同除具有上述一般特征外,还有其本身的基本特征:
(1)劳作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有必要一方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或能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另一方是具有劳作权力才能和劳作行为才能的劳作者。
(2)劳作者和用人单位在实行劳作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着处理联系,即劳作者一方有必要加入到用人单位一方中去,成为该单位的一名员工,承受用人单位的处理并依法获得劳作报酬。
(3)劳作合同的性质决议了劳作合同的内容以法定为多、为主,以商定为少、为辅,即劳作合同的许多内容有必要恪守国家的法令规则,如薪酬、稳妥、维护、安全出产等,而当事人之间对合同内容的洽谈地步较小。
(4)在特定条件下,劳作合同往往触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即劳作合同内容往往不只限于当事人的权力和责任,有时还需触及劳作者的直系亲属在必定条件下享用的物质协助权。如劳作者逝世后遗属待遇等。
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员工入职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经两边相等洽谈,缔结如下条款,由两边一起恪守。
1、甲方聘任乙方为 部 。
2、试用时刻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的薪资为 元。甲方视乙方作业状况,酌情延伸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越三个月)。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的作业体现杰出,查核成绩合格,可随时停止试用,转为正式员工。
3、三天无薪入职训练期;从签定入职协议当天开端核算,若因个人原因在一周内提出离任,不付出薪资。
4、乙方的转正薪资为底薪 元/月。(在职期间的薪资调整依据个人作业体现及岗位查核合格状况决议;提成依据各部分的具体规则给付。)
5、乙方的薪资由甲方在每月的15日前发放(若薪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期,则做顺延或提早发放)。
6、乙方在职期间,如作业成绩杰出,公司将给予额定奖赏。
7、乙方在职期间,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实践出勤记载及公司考勤准则实行(加班计时以乙方地点部分主管的加班组织记载为据);
8、乙方在职期间,依据作业需求和乙方实践作业才能,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作业岗位 进行合理调整。
9、乙方在职期间,应严格恪守甲方的各项处理规章准则,保存甲方的商业秘密,并依据甲方作业组织,仔细实行职责,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10、在职期间,乙方因为本身原因提出免除本协议时,须提早3天以书面形式告诉甲
方(司理、总监、主管须提早一周做出书面离任请求),以便商洽、处理作业交代及薪资发放等事宜。交代手续处理结束方可正式离任,不然,将按照公司有关的规章准则做出相应处理。
11、乙方任职期间,如违背了公司的准则或规则,公司有权据准则做出相应的处分。
12、乙方在职期间,如甲方有正当理由以为乙方不能持续在公司任职(发现乙方违犯国家法令、有意违背公司处理准则及规则——严峻渎职、呈现严重失误、实行作业指令消沉、招摇撞骗、走漏公司秘要……),可随时停止此协议。一起,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经济损失的追查,并要求乙方承当相应的法令责任。
未尽事宜,甲、乙两边洽谈处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二、劳作合同有哪些基本特征
劳作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即合同是两边的法令行为,而不是单独的法令行为;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只要当事人在相等自愿、洽谈共同的基础上达到共同时,合同才建立;合同是合法行为,不能是违法行为,合同一经签定,就具有法令约束力。劳作合同除具有上述一般特征外,还有其本身的基本特征:
(1)劳作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有必要一方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或能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另一方是具有劳作权力才能和劳作行为才能的劳作者。
(2)劳作者和用人单位在实行劳作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着处理联系,即劳作者一方有必要加入到用人单位一方中去,成为该单位的一名员工,承受用人单位的处理并依法获得劳作报酬。
(3)劳作合同的性质决议了劳作合同的内容以法定为多、为主,以商定为少、为辅,即劳作合同的许多内容有必要恪守国家的法令规则,如薪酬、稳妥、维护、安全出产等,而当事人之间对合同内容的洽谈地步较小。
(4)在特定条件下,劳作合同往往触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即劳作合同内容往往不只限于当事人的权力和责任,有时还需触及劳作者的直系亲属在必定条件下享用的物质协助权。如劳作者逝世后遗属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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