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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滥用公司人格会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6 15:35
股东过度操控、乱用公司品格行为有哪些?公司股东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力,不得乱用股东权力危害公司或许其他股东的利益。若公司股东乱用公司品格会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一、因下列景象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许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别,操控股东对公司的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别,致使两边财政账目严峻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淆,并继续地运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事务继续地混淆,详细买卖行为、买卖方式、买卖价格受同一操控股东分配或许操作的;
(4)“夫妻店”公司家庭共同产业与公司产业不分;
(5)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一人组成多个公司,各个公司表面上独立,但实际上财政不分、人员不分、财物不分。
二、股东过度操控、乱用公司品格行为有哪些
《公司法》第20条:
(1)公司股东应当恪守法令、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力,不得乱用股东权力危害公司或许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危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2)公司股东乱用股东权力给公司或许其他股东形成丢失的,应当依法承当补偿职责;
(3)公司股东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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