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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6 17:07

依据《住宅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告诉》(黑建保〔2008〕11号)的有关规则,结合哈尔滨市统计局发布的相关数据,哈尔滨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对2015年度员工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核算口径
1.员工住宅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以员工自己上一年度月平均薪酬核算,核算口径应按统计局发布的《关于薪酬总额的组成规则》(统制字〔1990〕1号)要求履行。
2.单位选用的新参加工作员工,缴存基数依照实践发放月份的薪酬核算。
3.新调入的员工,缴存基数按其调入单位实践发放月份的薪酬核算。
二、缴存基数下限、上限及其缴存额上限
2015年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哈尔滨市2014年度月最低薪酬标准(市区 1160元/月;呼兰区、阿城区 1050元/月;五常市、双城市、尚志市 900元/月;巴彦县、延寿县、木兰县、通河县、宾县、依兰县、方正县 850元/月),上限为2014年全市乡镇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月平均薪酬的三倍12,88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0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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