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员工住房公积金怎么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8 09:53

有了住宅公积金之后,职工能够在购买首套房的时分享用更多的优惠,可是自己必定要到公租房办理中心去提取出来才能够,那么相关的内容是怎样规则的?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职工住宅公积金怎样算
《住宅公积金办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宅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自己上一年度月平均薪酬乘以职工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宅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自己上一年度月平均薪酬乘以单位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宅公积金的缴存份额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薪酬的5%;有条件的城市,能够恰当进步缴存份额。详细缴存份额由住宅公积金办理委员会拟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阅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
住宅公积金的界说
(1)住宅公积金只在乡镇树立,乡村不树立住宅公积金准则。
(2)只要在职工工才树立住宅公积金准则。无作业的乡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施住宅公积金准则。
(3)住宅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同时缴存到住宅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宅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宅公积金准则一经树立,职工在职期间有必要不间断地按规则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作《住宅公积金办理条例》规则的其他景象外,不得间断和中止。表现了住宅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宅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则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宅消费开销的个人住宅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堆集性,即住宅公积金虽然是职工薪酬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方式发放,并且有必要存入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在受托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施专户办理。
二是专用性,住宅公积金实施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则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宅,或交纳房租。职工只要在离退休、逝世、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或户口迁出原寓居城市时,才可提取自己账户内的住宅公积金。
按我国规则,企业都应该给职工存缴住宅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住宅公积金主要是用人单位给职工交纳的费用。并且住宅公积金只在城市中才有的乡村没有这个准则,有了住宅公积金之后购买房产会相对简单一些。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