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1 22:12
W股份有限公司与Z股份有限公司兼并合同(吸收兼并)甲方:W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法定代表人:林XX,职务:总经理。乙方:Z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法定代表人:卢XX,职务:总经理。上述当事人就两边公司兼并的有关事宜达到如下协议:1.??两边公司兼并后,公司名称为:W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2.??原W股份有限公司:财物总值10000万元,负债总值7000万元,财物净值3000万元;Z股份有限公司:财物总值5000万元,负债总值4000万元,财物净值1000万元;现W股份有限公司财物净值为4000万元。3.??现W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4000万元,方案向社会发行股票1000万股计1000万元。发行股票后现W公司的本钱构成为:公司注册本钱总额为5000万元。其间:原W公司持股3000万元,占本钱总额60%;原W公司持股1000万元,占本钱总额的20%;原Z公司持股1000万元,占本钱总额的20%;新股东持股1000万元,占本钱总额的20%;4.??原W公司发行的股票1000万股,旧股票互换新股票按1:3互换;原Z公司发行股票2000万股,旧股票互换新股票按2:1互换;新发行的1000万股W公司股票向社会个人揭露发行。5.??兼并各方举行股东大会同意本合同的时刻应当是1992年10月30日前。6.??W公司和Z公司兼并时刻为1992年12月1日。7.??合同两边应为兼并供给全部便利,并及时处理好原公司的有关债权债务问题。Z公司应及时处理产业、帐册和文书移送,为两边兼并顺利进行铺平道路。甲方:W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XX乙方:Z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XX1992年9月5日附:两边公司财物负债状况表,由XX管帐事务所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