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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到底归谁所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8 13:15

乡村宅基地究竟归于谁?面积依照什么规范履行?
宅基地归于乡村团体经济组织。主要依据如下:
宅基地是乡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所基地而占有、运用本团体所有的土地。包含建了房子、建过房子或许决议用于缔造房子的土地,建了房子的土地、建过房子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寓居的土地以及预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归于乡村团体经济组织。依据《物权法》第152条规则,宅基地运用权人依法对团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运用的权力,有权依法运用该土地缔造住所及其隶属设备。宅基地运用权的获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则。
乡村宅基地面积依照下列规范履行:
(一)人均犁地缺乏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许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越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犁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许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越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区域,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越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能够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则的限额内规则乡村宅基地的详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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