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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9 12:12

依据国务院《住宅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则,并结合太原市的实际情况,员工发作以下22种合法景象时可申请提取住宅公积金:
1、购买商品房;
2、购买公有住宅;
3、购买二手房;
4、购买本单位集资房;
5、购买拆迁安顿住宅;
6、购买拍卖住宅;
7、购买政府安排施行的保证性住宅;
8、缔造、翻建自住住宅;
9、大修自住住宅;
10、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
11、租借政府廉租住宅;
12、归还购房借款本息;
13、享用乡镇最低日子保证;
14、患有严重疾病,形成家庭日子严重困难;
15、因拔刀相助形成人身损伤;
16、自己或直系亲属发作不行预见的灾难性事端;
17、离、退休;
18、到国外或许港、澳、台区域久居;
19、调离本行政区域;
20、员工逝世或许被宣告逝世;
21、与单位免除或许停止劳动合同联系住宅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况并契合有关规则的;
22、单位发作吊销、解说、破产景象,无欠缴住宅公积金行为的或许有欠缴住宅公积金行为并由清算安排进行清算,按规则补缴住宅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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