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1 19:34
在离婚之后有一段时间能够提出离婚补偿,这个主要是针对一些归于婚姻差错方,那么在提出离婚补偿的时分,是否有期限约束了?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提起离婚补偿有时间约束吗
1、离婚危害补偿只能由无差错的一方提起,并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独自提起危害补偿恳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便是我国现行法令不支撑婚内补偿。
2、无差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子,提起危害补偿恳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一起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独自就危害补偿提起恳求。
3、无差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子,被告可在赞同离婚的一起提出危害补偿恳求。假如被告不赞同离婚也不提起危害恳求的,能够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独自提申述讼。
4、无差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子,一审时被告未提出危害恳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当事人能够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申述。
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处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危害补偿恳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现已清晰表明抛弃该项恳求,或许在处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撑。
所谓离婚危害补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严重差错致使婚姻关系决裂,并对无差错方的产业或精力形成丢失,导致婚姻关系决裂离婚时,差错爱人对无差错爱人所受的物质和精力危害承当民事补偿职责的法令制度。
构成要件
民法通则的基础理论中确认了一般民事侵权补偿职责的构成要件,由于离婚案子也是民事案子,且离婚危害补偿又是一种婚姻家庭中的一种侵权行为,所以其应该契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能够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则。
(一)行为的违法性。施行的行为违法是其承当侵权职责的前提条件。关于离婚危害补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提出离婚危害补偿的法定景象,此类违法行为主要是指施行与别人重婚、不合法同居、家庭暴力、优待、遗弃、目的杀戮家庭成员的,因冒犯刑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也是导致婚姻关系决裂的行为。
(二)有危害现实的存在。不管危害结果是否能以金钱来衡量,只要对受害人的人身或产业利益形成了损伤的现实,都构成了危害的现实。在离婚案子中便是指因爱人一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婚姻关系决裂,一方提起离婚,无差错一方由此遭到产业上和非产业上的危害。离婚产业上危害的规模,只限于无差错爱人一方因离婚所遭到的现有产业权益的丢失。离婚触及的非产业危害,包含人身危害和精力危害。鄙人面的章节中还要详细的叙述人身危害和精力危害。
(三)有因果关系存在。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危害现实之间是否存在一种内涵的必然联系。因果关系是复杂多变的,但在离婚案子中,主要是指爱人一方施行的重婚、、不合法同居、优待、遗弃等违法行为,是导致夫妻两边婚姻关系决裂、离婚的主要原因;也是形成无差错爱人一方遭受产业上危害和非产业上危害的直接原因。
(四)行为人片面上的差错。差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片面因素,反映了行为人施行侵权行为的心思状况。差错分为成心和差错两种片面情绪。在侵权行为中对差错程度的区分不影响其所要承当的民事职责。在离婚案子中,离婚危害补偿以爱人一方有差错为片面要件。行为人的差错便是施行违法行为的爱人片面上有成心违背婚姻法或其他法令的差错,差错爱人一方有重婚、不合法同居、优待、遗弃等离婚原因状况的存在。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一般状况下假如自己提出离婚补偿的话是能够在一年之内提起,一般是归于无差错方作为原告的,关于这种婚姻差错行为,在产业方面是能够恳求少分或许是不分,假如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提起离婚补偿有时间约束吗
1、离婚危害补偿只能由无差错的一方提起,并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独自提起危害补偿恳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便是我国现行法令不支撑婚内补偿。
2、无差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子,提起危害补偿恳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一起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独自就危害补偿提起恳求。
3、无差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子,被告可在赞同离婚的一起提出危害补偿恳求。假如被告不赞同离婚也不提起危害恳求的,能够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独自提申述讼。
4、无差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子,一审时被告未提出危害恳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当事人能够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申述。
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处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危害补偿恳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现已清晰表明抛弃该项恳求,或许在处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撑。
所谓离婚危害补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严重差错致使婚姻关系决裂,并对无差错方的产业或精力形成丢失,导致婚姻关系决裂离婚时,差错爱人对无差错爱人所受的物质和精力危害承当民事补偿职责的法令制度。
构成要件
民法通则的基础理论中确认了一般民事侵权补偿职责的构成要件,由于离婚案子也是民事案子,且离婚危害补偿又是一种婚姻家庭中的一种侵权行为,所以其应该契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能够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则。
(一)行为的违法性。施行的行为违法是其承当侵权职责的前提条件。关于离婚危害补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提出离婚危害补偿的法定景象,此类违法行为主要是指施行与别人重婚、不合法同居、家庭暴力、优待、遗弃、目的杀戮家庭成员的,因冒犯刑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也是导致婚姻关系决裂的行为。
(二)有危害现实的存在。不管危害结果是否能以金钱来衡量,只要对受害人的人身或产业利益形成了损伤的现实,都构成了危害的现实。在离婚案子中便是指因爱人一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婚姻关系决裂,一方提起离婚,无差错一方由此遭到产业上和非产业上的危害。离婚产业上危害的规模,只限于无差错爱人一方因离婚所遭到的现有产业权益的丢失。离婚触及的非产业危害,包含人身危害和精力危害。鄙人面的章节中还要详细的叙述人身危害和精力危害。
(三)有因果关系存在。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危害现实之间是否存在一种内涵的必然联系。因果关系是复杂多变的,但在离婚案子中,主要是指爱人一方施行的重婚、、不合法同居、优待、遗弃等违法行为,是导致夫妻两边婚姻关系决裂、离婚的主要原因;也是形成无差错爱人一方遭受产业上危害和非产业上危害的直接原因。
(四)行为人片面上的差错。差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片面因素,反映了行为人施行侵权行为的心思状况。差错分为成心和差错两种片面情绪。在侵权行为中对差错程度的区分不影响其所要承当的民事职责。在离婚案子中,离婚危害补偿以爱人一方有差错为片面要件。行为人的差错便是施行违法行为的爱人片面上有成心违背婚姻法或其他法令的差错,差错爱人一方有重婚、不合法同居、优待、遗弃等离婚原因状况的存在。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一般状况下假如自己提出离婚补偿的话是能够在一年之内提起,一般是归于无差错方作为原告的,关于这种婚姻差错行为,在产业方面是能够恳求少分或许是不分,假如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