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双方都要求房屋产权该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09 16:20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购买、一起缔造的房子,在离婚时两边都想要房子,这个工作在离婚时是咱们常常碰得到的,那离婚时两边都要求房子产权该怎么处理呢?详情请阅览本文了解。
网友发问:
我和老公两个人只要一套房产,现在要离婚了,老公有权要走仅有的房子吗?我现在该怎么办?
律师回答:
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则,离婚时夫妻的一起产业由两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时分由人民法院依据产业的具体情况,照料子女、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准则判定。因而,准则上法院会将房子判给无过错方或许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但是,现在房价高企,获得房子的一方未必有经济才能补偿房子一半的价值给对方。假如获得房子的一方无法付出补偿款,另一方请求强制执行,终究房子也会被拍卖,难以实现物尽其用,且徒添法律纠纷。因而,有些法院会责令建议房子的一方交纳足额的补偿款到法院,谁有才能交纳补偿款,房子就判给谁。这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做法,获得补偿金的一方虽然没有房子,但也能够使用该金钱保证其寓居和基本生活。此外,假如两边当事人赞同采纳竞价的方法,法院能够掌管竞价,谁出价高房子就归谁,再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