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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罚种类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5 02:50

1.多少金额以下罚款,交警能够当场处分?
《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则:“对路途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正告、200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能够当场作出行政处分决议,并出具行政处分决议书。”
2.《路途交通安全法》规则处分品种有哪些?
对路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分品种包含:正告、罚款、暂扣或许撤消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3.何种情况下能够回绝交纳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一致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一致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回绝交纳罚款。
4.逾期不交纳罚款,可采纳哪些办法?
当事人不实行行政处分决议的,作出行政处分决议的行政机关能够采纳下列办法:
(一)到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分款;
(二)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怎么核算?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分决议收效之日起核算;处分决议收效前先予拘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拘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6.撤消机动车驾驶证后多长时间可从头请求收取机动车驾驶证?
现阶段,我国有关的法规规则,被撤消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年今后可从头请求收取机动车驾驶证。
7.未经同意,私行发掘路途、占用路途施工或许从事其他影响路途交通安全活动的单位、个人,应负何法律职责?
由路途主管部门责令中止违法行为,并康复原状,能够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产业遭受丢失的,依法承当补偿职责。
有前款行为,影响路途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够责令中止违法行为,敏捷康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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