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中的欺诈行为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3 21:12
在约好合同的时分,那么两边都必须是相等的,并且没有任何的诈骗行为,否则会导致整个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在合同中呈现的诈骗行为的话能够怎样确定?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合同实行中的诈骗行为的特色
(一)隐蔽性。合同诈骗行为人的诈骗行为,相对于如标的、价格、规范、功用、合同主体等合同的首要信息,行为人是清楚的,在明;合同相对人则是不清楚的,在暗。
实在信息的隐蔽性,形成合同当事人两边的位置不相等:诈骗行为人处于优势、强势,合同相对人处于下风、弱势,直到诈骗行为暴露。这种对信息把握的不相等导致的位置不相等,并不是因为相对人知道才能的限制,而是因为行为人的扼意而为。
(二)干忧性。合同诈骗行为人的诈骗行为,把要约或许诺的过错条件反映到相对人大脑中,使相对人在躲避合同危险和完成预期利益的决议计划中作出与自己原本志愿不一致乃至相反的决议计划-过错的意思表明。相对人的“意思自治”因为行为人的搅扰而成为“意思他治”。
(三)破坏性。
①破坏了合同当事人的位置相等,因为其隐蔽性,使合同诈骗行为人处于优势、强势,使相对人处于下风、弱势。
②破坏了等价交换的准则。“任何当事人从事买卖活动,都要遵从等价买卖规律,不得离心离德,强取豪夺”;
③破坏了买卖的自愿性。“经过诈骗等办法使对方作出与其实在意思不相契合的意思表明”;
④破坏了社会信誉。诈骗行为暴露后,人们对“真实买卖的精力事情”将不时处于置疑、惊骇之中。
(四)非法性。“诈骗行为都危害了社会经济秩序,危害了别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上归于应受制止的非法行为。”
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骗得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资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合同诈骗罪如下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一)以虚拟的单位或许冒用别人名义签定合同的;
(二)以假造、变造、报废的收据或许其他虚伪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践实行才能,以先实行小额合同或许部分实行合同的办法,拐骗对方当事人持续签定和实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品、货款、预付款或许担保产业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办法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的。
二、合同诈骗的常见方法
1.假造合同
诈骗人以非法占有为意图,用假造合同主体、假造合同内容等方法,闭门造车或许虚拟合同,骗得别人的资产。能够是假造合同,直接套取别人资产;也能够是先假造一份合同,并用此合同诱惑别人与之签定合同,骗得资产。
2.货品诱惑
诈骗方使用一些单位或个人急需某种紧缺或畅销商品的心思,谎报能供给比如钢材、轿车、铝锭、彩电之类的紧俏商品,签定虚伪的购销合同,骗得对方的定金或预付款。这种打法使诈骗方伪装成供货方当事人施行的。
3.盗用、假充名义
盗用、假充名义能够是假充知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事务负责人,使用假造的证明文体与对方签定合同;盗用别人盖好合同专用章的合同纸、介绍信、合同占用章,假充该公司与别人缔结合同;用别人现已报废或许丢失的合同纸、介绍信、合同专用章,假充该公司的事务人员与别人缔结合同;私行刻制别人印章,假充别人,打着别人的招牌与人签定合同。
4.虚拟主体
诈骗方假造营业执照,虚拟企业名称、资金、经营范围等,选用底子不存在的或许未经依法挂号注册的单位与别人缔结合同,骗得别人资产。
5.谎报专利技能诱惑
诈骗方虚拟能带来高额赢利的专利、高新技能,打着包技能、包设备、包训练、包收回、包赢利的幌子,诱惑对方签定合同,接连骗得对方的转让费、训练费、设备费。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合同中的诈骗行为一般都是比较隐秘的,假如自己不仔细分析的话会自己的利益遭受危害,所以在签定任何合同的时分,都应当简略的了解一下,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一、合同实行中的诈骗行为的特色
(一)隐蔽性。合同诈骗行为人的诈骗行为,相对于如标的、价格、规范、功用、合同主体等合同的首要信息,行为人是清楚的,在明;合同相对人则是不清楚的,在暗。
实在信息的隐蔽性,形成合同当事人两边的位置不相等:诈骗行为人处于优势、强势,合同相对人处于下风、弱势,直到诈骗行为暴露。这种对信息把握的不相等导致的位置不相等,并不是因为相对人知道才能的限制,而是因为行为人的扼意而为。
(二)干忧性。合同诈骗行为人的诈骗行为,把要约或许诺的过错条件反映到相对人大脑中,使相对人在躲避合同危险和完成预期利益的决议计划中作出与自己原本志愿不一致乃至相反的决议计划-过错的意思表明。相对人的“意思自治”因为行为人的搅扰而成为“意思他治”。
(三)破坏性。
①破坏了合同当事人的位置相等,因为其隐蔽性,使合同诈骗行为人处于优势、强势,使相对人处于下风、弱势。
②破坏了等价交换的准则。“任何当事人从事买卖活动,都要遵从等价买卖规律,不得离心离德,强取豪夺”;
③破坏了买卖的自愿性。“经过诈骗等办法使对方作出与其实在意思不相契合的意思表明”;
④破坏了社会信誉。诈骗行为暴露后,人们对“真实买卖的精力事情”将不时处于置疑、惊骇之中。
(四)非法性。“诈骗行为都危害了社会经济秩序,危害了别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上归于应受制止的非法行为。”
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骗得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资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合同诈骗罪如下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一)以虚拟的单位或许冒用别人名义签定合同的;
(二)以假造、变造、报废的收据或许其他虚伪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践实行才能,以先实行小额合同或许部分实行合同的办法,拐骗对方当事人持续签定和实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品、货款、预付款或许担保产业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办法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的。
二、合同诈骗的常见方法
1.假造合同
诈骗人以非法占有为意图,用假造合同主体、假造合同内容等方法,闭门造车或许虚拟合同,骗得别人的资产。能够是假造合同,直接套取别人资产;也能够是先假造一份合同,并用此合同诱惑别人与之签定合同,骗得资产。
2.货品诱惑
诈骗方使用一些单位或个人急需某种紧缺或畅销商品的心思,谎报能供给比如钢材、轿车、铝锭、彩电之类的紧俏商品,签定虚伪的购销合同,骗得对方的定金或预付款。这种打法使诈骗方伪装成供货方当事人施行的。
3.盗用、假充名义
盗用、假充名义能够是假充知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事务负责人,使用假造的证明文体与对方签定合同;盗用别人盖好合同专用章的合同纸、介绍信、合同占用章,假充该公司与别人缔结合同;用别人现已报废或许丢失的合同纸、介绍信、合同专用章,假充该公司的事务人员与别人缔结合同;私行刻制别人印章,假充别人,打着别人的招牌与人签定合同。
4.虚拟主体
诈骗方假造营业执照,虚拟企业名称、资金、经营范围等,选用底子不存在的或许未经依法挂号注册的单位与别人缔结合同,骗得别人资产。
5.谎报专利技能诱惑
诈骗方虚拟能带来高额赢利的专利、高新技能,打着包技能、包设备、包训练、包收回、包赢利的幌子,诱惑对方签定合同,接连骗得对方的转让费、训练费、设备费。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合同中的诈骗行为一般都是比较隐秘的,假如自己不仔细分析的话会自己的利益遭受危害,所以在签定任何合同的时分,都应当简略的了解一下,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