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须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1 14:04一、省亲
(一)省亲规模:
探望在香港或许澳门久居、就学或许作业的亲属。“亲属”是指:爱人,爸爸妈妈或许爱人的爸爸妈妈,子女,同胞兄弟姐妹。请求人的爱人、子女可伴随请求。
(二)签注品种:
1、探望爱人、爸爸妈妈(包含爱人的爸爸妈妈)、子女,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或屡次签注,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许澳门停留不超越14天; 3个月屡次签注,在香港或许澳门停留不超越自初次进入之日起90天。
2、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许澳门停留不超越14天。
3、外交部驻香港或许澳门特派员公署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或许澳门联络办公室作业人员,以及我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或许澳门部队干部的内地亲属请求赴港澳地区省亲,签发3个月屡次省亲签注, 在香港或许澳门停留不超越自初次进入之日起90天。
(三)所需资料:
自己带着鄂尔多斯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标准的户口簿主页、户主页、自己资料页、改变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好、贴有两寸五颜六色近期正面免冠相片(布景为淡兰色)的《内地居民来往港澳地区请求表》处理,并提交以下资料:
1、请求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派出所出具的可以阐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或许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等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年内再次请求探望在港、澳的同一亲属不再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2、探望在香港或澳门久居的亲属,须提交被探望人有用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3、被探望人是在香港或澳门就学、作业及随行家族的,须提交被探望人的我国护照或来往港澳通行证、香港或澳门有关单位签发的就学、作业“进入答应”以及相应签注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4、探望持因公来往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和作业签注在港澳地区作业的亲属,须提交被探望人《因公来往港澳通行证》及有用期内作业签注复印件。
5、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作业人员的内地亲属赴港澳地区省亲,须提交外交部驻香港或许澳门特派员公署出具的邀请函。
6、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作业人员直系亲属(包含爱人、子女、爸爸妈妈)赴港澳地区省亲,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直系亲属省亲请求表》。
7、我国人民解放军驻港澳部队干部的亲属赴港澳地区省亲,须提交我国人民解放军驻港澳部队政治部的邀请函。
二、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