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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普通职工能二次入职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4 17:09
这个企业的普通员工能二次入职吗问题在相关的法令文件上是有相关的规则的,规则上写得很清晰,咱们应该依照这个来实行。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普通员工能二次入职吗
二次入职是能够的,只需契合用工的标准即可,一起也得取得用人单位的认可。
二、员工二次入职是否有试用期
劳作者辞去职务的,又从头入职的,假如用人单位曾经有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并且约好试用期的,劳作者再次入职,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劳作者再次约好试用期的。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作者只能约好一次试用期。以完结必定作业任务为期限的劳作合同或许劳作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好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作合同期限内。劳作合同仅约好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作合同期限。
试用期的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作者两边签定的劳作合同中确认。法令规则劳作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好试用期;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越1个月;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越2个月;三年以上的,不得超越6个月。两边约好的试用期期限只需不违背法令规则即可。
劳作者试用期需免除劳作合同的,可提早3日书面奉告用人单位,留意保存已递送的依据(邮递、录音录像等),到期后即可免除劳作合同。
三、二次入职是否需求再次签署劳作合同
劳作合同法中着重的是“接连签定两次”,中心不能有接连。即与同一位员工签定劳作合同——免除劳作合同——又签定劳作合同,将不能适用劳作合同法“员工与企业接连签定两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假如员工提出续签企业应该与其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规则。
并且员工在免除劳作联系后又从头入职,有必要再签定劳作合同。
在劳作合同中约好试用期,一方面能够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作业岗位找到适宜的劳作者,试用期便是供用人单位调查劳作者是否合适其作业岗位的一项准则,给企业调查劳作者是否与选用要求相一致的时刻,防止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丢失。另一方面,能够保护新接收员工的利益,使被选用的员工有时刻调查了解用人单位的作业内容、劳作条件、劳作报酬等是否契合劳作合同的规则。在劳作合同中规则试用期,既是缔结劳作合同两边当事人的权力与责任,一起也为劳作合同其他条款的实行供给了保证。
劳作合同法针对乱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则 在用工过程中,现在乱用试用期侵略劳作者权益的现象比较遍及,包含什么样的劳作岗位需求约好试用期,约好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紊乱。用人单位一般不论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作业岗位,也不论有没有必要约好试用期,一概约好试用期,只需期限不超越劳作法规则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令规则的上限。
有的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签一年期限的劳作合同,其间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乃至将试用期与劳作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作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作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好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好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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