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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裁决书》的申请期限有多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9 16:14
《房子拆迁判决书》一经依法送达既具有实施的效能。房子拆迁当事人未在《房子拆迁判决书》规则的拆迁判决时效实施期间自觉实施的,或许由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或许由房子拆迁管理部门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实施司法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拆迁,法令没有作出请求期限的规则。司法强制拆迁,法令规则请求实施人为房子拆迁管理部门。关于请求实施拆迁胶葛判决的期限,司法解说作出了详细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八十四条规则:“请求人是公民的,请求实施收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决书、行政补偿判决书和行政补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请求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为180日。请求实施的期限从法令文书规则的实施期间最终一日起核算;法令文书中没有规则实施期限的,从该法令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核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八十八条规则:“行政机关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施其详细行政行为,应当自被实施人的法定申述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尽管,《房子拆迁判决书》也是详细行政行为,但其究竟规则了详细的实施期间。所以我以为,房子拆迁管理部门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强制拆迁的,在《房子拆迁判决书》规则的实施期间最终一日起核算的180日内提出请求比较稳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九十四条规则:“在诉讼进程中,被告或许详细行政行为确认的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施被诉详细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实施。”假设房子拆迁当事人既提起了行政复议又提起了行政诉讼,司法进程远远超越《房子拆迁判决书》规则的实施期间最终一日起核算的180日,要不要在《房子拆迁判决书》规则的实施期间最终一日起核算的180日内提出请求呢?我以为仍是应当提出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实施怎么办呢?一方面,信任人民法院会作出妥善的处理,咱们要注意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个司法解说第九十四条规则的“人民法院不予实施”与第九十五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决不准予实施”,用词是不同的,另一方面也阐明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个司法解说也有待完善。
所以,不管拆迁两边当事人是否已向上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只需拆迁当事人未在《房子拆迁判决书》规则的实施期间自觉实施的,房子拆迁管理部门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强制拆迁的,均应在《房子拆迁判决书》规则的实施期间最终一日起核算的180日内提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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