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争议应该怎么解决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8 12:05
团体劳作争议是指劳作联系当事人之间因劳作的权力与职责发作不合而引起的争议,团体劳作争议归于民事纠纷。那么,团体劳作争议应该怎样处理?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这一问题,整理了相关材料,期望能给您供给协助。
一、团体劳作联系
是在单个劳作联系存在和开展的基础上构成的,是劳作者经过行使联合权,组成工会来完成自我维护,并从而平衡和协调劳作联系。团体劳作联系的一方是工会安排,另一方为雇主或雇主安排,是团体对团体的联系。两边首要经过团体商洽和团体协议的方式来表现其构成和运转,完成劳作者的自我维护,从而平衡和协调劳作联系。
二、特色
1、独立自主性。
2、清晰的团体利益认识。
三、团体劳作争议处理
1、先依据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五章 特别规则 第一节 团体合同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背团体合同,侵略员工劳作权益的,工会能够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当职责;因实行团体合同发作争议,经洽谈处理不成的,工会能够依法请求裁定或许提起诉讼。
2、再依据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三章 仲 裁 第一节 一般规则
第二十一条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担任统辖本区域内发作的劳作争议。
劳作争议由劳作合同实行地或许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统辖。两边当事人分别向劳作合同实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的,由劳作合同实行地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统辖。
第二节 请求和受理
第二十八条请求人请求裁定应当提交书面裁定请求,并依照被请求人人数提交副本。
裁定请求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作者的名字、性别、年纪、工作、工作单位和居处,用人单位的称号、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担任人的名字、职务;
(二)裁定请求和所依据的现实、理由;
(三)依据和依据来历、证人名字和居处。
书写裁定请求确有困难的,能够口头请求,由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奉告对方当事人。
第二十九条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收到裁定请求之日起五日内,以为契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告诉请求人;以为不契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告诉请求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许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请求人能够就该劳作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发作团体劳作争议时,应先保存与争议相关的依据,并提交裁定请求书,必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有疑问,欢迎到听讼网进行律师咨询。
一、团体劳作联系
是在单个劳作联系存在和开展的基础上构成的,是劳作者经过行使联合权,组成工会来完成自我维护,并从而平衡和协调劳作联系。团体劳作联系的一方是工会安排,另一方为雇主或雇主安排,是团体对团体的联系。两边首要经过团体商洽和团体协议的方式来表现其构成和运转,完成劳作者的自我维护,从而平衡和协调劳作联系。
二、特色
1、独立自主性。
2、清晰的团体利益认识。
三、团体劳作争议处理
1、先依据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五章 特别规则 第一节 团体合同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背团体合同,侵略员工劳作权益的,工会能够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当职责;因实行团体合同发作争议,经洽谈处理不成的,工会能够依法请求裁定或许提起诉讼。
2、再依据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三章 仲 裁 第一节 一般规则
第二十一条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担任统辖本区域内发作的劳作争议。
劳作争议由劳作合同实行地或许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统辖。两边当事人分别向劳作合同实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的,由劳作合同实行地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统辖。
第二节 请求和受理
第二十八条请求人请求裁定应当提交书面裁定请求,并依照被请求人人数提交副本。
裁定请求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作者的名字、性别、年纪、工作、工作单位和居处,用人单位的称号、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担任人的名字、职务;
(二)裁定请求和所依据的现实、理由;
(三)依据和依据来历、证人名字和居处。
书写裁定请求确有困难的,能够口头请求,由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奉告对方当事人。
第二十九条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收到裁定请求之日起五日内,以为契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告诉请求人;以为不契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告诉请求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许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请求人能够就该劳作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发作团体劳作争议时,应先保存与争议相关的依据,并提交裁定请求书,必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有疑问,欢迎到听讼网进行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