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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的立案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9 07:44

依据相关法律规则:负有对年迈、年幼、患病或许其他没有独立日子能力的人有抚育责任而回绝抚育,且情节恶劣的,应当立案追诉。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则,法律上的抚育责任是:
夫妻有相互抚育的责任;
爸爸妈妈对未成年子女有抚育教育的责任;
成年子女对爸爸妈妈有奉养搀扶的责任:
爸爸妈妈子女之间的联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爸爸妈妈对子女仍有抚育相教育的责任;养爸爸妈妈与养子女、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力责任均与生爸爸妈妈与其子女之间的抚育、奉养责任相同,可是养子女和生爸爸妈妈间的权力和责任,因收养联系的建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权力,其生爸爸妈妈应负担子女必要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许悉数,直到子女能独立日子停止;
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关于爸爸妈妈现已逝世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育的责任;孙子女、外孙子女关于子女现已逝世的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有奉养的责任;
兄姐关于爸爸妈妈现已逝世或许无力抚育的未成年弟、妹,有抚育的责任。
遗弃罪立案规范遗弃行为有必要到达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别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边界。
依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因为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逝世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日子无着,颠沛流离,被逼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穷途末路被逼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回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日子陷一危险地步的;遗弃手法非常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优待行为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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