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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到哪申请,流程怎么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9 19:05
发作医疗事故后,能够两边洽谈处理,也能够向有关部门提出争议请求,由有关部门处理。那么,医疗事故争议处理请求到哪请求,流程怎么走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阅览,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医疗事故争议请求需求到地点医院的区医政科进行请求。
受理程序:请求--检查--受理--移送
1.请求(咨询)
①奉告权力: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有三条途径:医患两边洽谈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争议当事人可自行挑选。
②提出请求:争议当事人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的,争议医疗机构地点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请求书》,并提交相关资料。
2.检查
检查人员对请求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含:
①请求处理的医疗事故争议,是否归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统辖规模;
②发作“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主体方,是否具有法定的行医资历;
③医疗事故争议行政请求人是否具有请求资历;
④是否契合法定:的请求处理时限;
⑤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有无清晰的争议相对方;
⑥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⑦其他。
对契合规定的请求予以签收,并签送受理人员审阅。
3.受理
①受理人员对请求资料检查,在自收到契合规定的请求1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议。
②对契合请求条件的,予以受理,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请求受理告诉》告诉请求人;
③对不契合请求条件的,不予受理,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请求不予受理告诉》告诉请求人。
4.移送
①受理后,需求进行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自作出受理决议之日起5日内,填写《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移送书》和有关资料交由朝阳区医学会安排判定,并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请求受理决议书》告诉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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