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探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6 23:15论文概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对“侵权人因成心或许重大过错致人危害,受害人只要一般过错的,不减轻补偿义务人的补偿职责”的规则没有区别过错职责和无过错职责,笔者以为在过错职责中受害人的细微过错也应该相应减轻侵权人的职责,不适用该条。关于被抚养人生活费问题,笔者以为《解说》中规则的条件与婚姻法的规则相冲突,主张对补偿条件予以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子若干问题的规则》出台后,在企业改制后职务行为致人危害职责主体的确认上呈现不同观念,笔者以为,母公司出售子公司导致优质财物削减的,相同适用“企业法人产业准则”。
关键词:职责主体 过错相抵 被抚养人生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的公布实施,标准了原先审理此类案子中存在的含糊问题。但在审理实践中,笔者以为,《解说》中对过错相抵、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问题上的规则有待商讨,在适用时难以把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子若干问题的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出台后,在企业改制后法人职务行为致人危害职责主体的确认上呈现不同观念。本文拟就相关问题宣布拙见,有求抛砖引玉。
一、 关于企业改制后职务行为致人危害职责主体的确认。
《解说》第八条第一款对法人、其他安排工作人员职务行为致害职责予以了清晰,即法人、其他安排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致人危害的,由该法人或许其他安排承当民事职责。对此类案子中,一般状况下,职责主体是适当清晰的,即法人或其他安排承当职责。假如该法人发作企业改制后,怎么确认职责主体,则值得研讨。
《规则》对企业改制后债款的承当问题规则的较为详细,其间对企业改制分为企业公司准则改造、企业股份合作准则、改造、企业分立、企业债款转股权、国有小型企业出售、企业吞并等状况。《规则》中确认了企业改制后债款承当的一般准则:一是尊重当事人约好准则;另一个是企业法人产业准则。因法人侵权行为致使受害者索赔的,属侵权之债,因而在审理危害补偿案子时,对企业发作改制后职责主体的确认,应参照该《规则》中对债款承当的处理而定。详细如下:1、假如企业改制时,对被改制企业侵权行为的职责,当事人有约好,并经受害者认可,其内容不违背法令、法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则,按照当事人约好。假如改约好受害者不认可,则该协议对受害者不发作效能。
2、改制后原企业消除的,原企业侵权职责由改制后原企业的继承者承当。包含国有企业依公司法全体改造国有独资有限职责公司的;企业经过增资扩股或许转让部分产权,完成别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全体改造为有限职责公司或许股份有限公司的;由企业员工买断企业产权,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的,愿企业的债款,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当;企业经过其员工出资增资扩股,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的等状况。
3、改制中以收买方法完成对企业控股的,被控股企业的职责仍由原企业自行承当,但假如因控股企业抽逃资金,躲避债款,致被控股企业无力归还债款的,由控股企业承当。
4、改制时,原企业债款跟着企业财物变化而搬运到新公司中的,对所搬运的债款,除当事人还有约好并经债款人认可外,则按照债款随企业财物变化准则处理。如是部分搬运的,则由新公司在承受产业的范围内或分立后的企业或买受人承当。
在司法实践,除上述状况外,还存在如下一种状况,即母公司出售子公司,导致母公司有用财物削减,买受人将该子公司与别人组成建立新公司,而且母公司与买受人就新公司承当的债款有清晰约好,该子公司出售后,被刊出,受害者申述母公司的一起,因为忧虑母公司无归还才能,要求买受人和新建立的公司对母公司的债款是否担责无清晰规则。如:某集团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将别人致伤,经两边洽谈不能达成协议,因而,受害人申述该集团公司。一起,某集团公司经当地政府部门同意,将一占其总财物近50%的子公司出售给外地一企业,外地企业购买后,将购得的子公司又与别人组成一新公司,一起,外地企业购买时,与集团公司又达成协议,对新公司应承当债款有约好,仅归还银行债款。受害者发现某集团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已资不抵债,损失补偿才能,因而将买受人和新企业列为一起被告,要求三被告承当连带职责。在审理实践中,对此类案子新公司和买受人是否承当职责有不同观点。有人以为,新公司和买受人在本案均不该承当职责。理由是,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该承当其母公司的债款。母公司的侵权职责应由母公司独立承当,与子公司无关。要求买受人和新建立的公司对集团公司的债款是否担责无法令依据。就此类问题,笔者以为,买受人不承当职责、新公司在承受产业的产业范围内承当连带职责。剖析如下:1、按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5年5月25日公布的《关于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办理的规则》,按照“谁出资,谁收益”的准则,母公司按照有关规则享有对子公司产业的所有权,并行使其所有者权力。母公司是子公司产业办理的直接职责人,负有对子公司财物办理的职责。子公司仅仅依法享有产业的支配权和经营自主权。因而,子公司是母公司法人产业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