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能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违约金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1 14:59
合同无效,一般都是自始无效,合同溯及无效,此刻两边当事人为了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都可能做出必定的尽力,并因而遭受必定的丢失。那么合同无效,能恳求法院判定对方补偿违约金吗?听讼网小编就为您收拾了如下内容,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
一、合同无效能恳求判定对方承当违约职责吗
从合同法的视点来说,合同无效与违约职责是两个彻底不同的准则。由于违约的条件是合同有用,违约指的是违背有用合同所规则的职责所发作的职责结果,只要在合同有用的情况下,才能够存在违约。假如合同是无效的话,这个合同底子就不存在了,也就谈不上违约。违约金是违约职责方法,合同无效,违约条款作为从合同也无效,所以不能判定承当违约职责。也便是说,合同无效的救助方法便是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补偿丢失,不存在补偿违约金。
二、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8条规则:合同无效或许被吊销后,因该合同获得的产业,应当予以返还或许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差错的一方应当补偿对方因而所遭到的丢失,两边都有差错的,应当各自承当相应的职责。
第59条规则:“当事人歹意勾结,危害国家、团体或许第三人利益的,因而获得的产业收归国家所有或许返还团体、第三人。”
三、合同无效有哪些法令作用
1、折价补偿
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获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产业不能返还或许没有必要返还时,依照所获得的产业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法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职责方法。
2、补偿丢失
依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则,当合同被确以为无效后,假如由于一方或许两边的差错给对方形成丢失时,还要承当危害补偿职责。此种危害补偿职责应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1)有危害现实存在。
(2)补偿职责人具有差错。这是危害补偿的重要要件。
(3)差错行为与遭受丢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假如合同两边当事人都有差错,依第58条的规则,两边应各自承当相应的职责,即适用差错的程度,如一方的差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非必须原因,则前者职责大于后者;此所谓差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成心,另一方系差错,成心一方的职责应大于差错一方的职责。因合同无效或许被吊销,一方当事人因而遭到丢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差错时,应补偿受害人的丢失,这种补偿职责是根据缔约差错职责而发作的。这儿的“丢失”应以实践现已发作的丢失为限,不应当补偿等待利益,由于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准则。
3、非民事性结果
合同被承认无效或被吊销后,除发作返还产业、补偿丢失等民事性法令结果外,在特别情况下还发作非民事性结果。《合同法》第59条具体规则了合同当事人歹意勾结,危害国家、团体或许第三人利益的,发作追缴产业的法令结果,行将当事人歹意勾结危害国家、团体或许第三人利益所获得的产业追追缴回来,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丢失的团体、第三人。收归国有不是一种民法救助手法,而是公法上的救助手法;一般称为非民法上的法令结果。依《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定见》中对《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追缴两边获得的产业”的解说,应追缴产业包含两边当事人现已获得的产业和约好获得的产业,表现了法令对行为人成心违背法令的禁止性标准的惩戒。
合同无效与违约职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够混杂,合同无效其若存在必定的诈骗等行为,当事人能够挑选其他的方法救助。在实务中当事人对该类法令知识并不了解,此刻需求律师加以辅导。若您还有疑问,听讼网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咨询。
一、合同无效能恳求判定对方承当违约职责吗
从合同法的视点来说,合同无效与违约职责是两个彻底不同的准则。由于违约的条件是合同有用,违约指的是违背有用合同所规则的职责所发作的职责结果,只要在合同有用的情况下,才能够存在违约。假如合同是无效的话,这个合同底子就不存在了,也就谈不上违约。违约金是违约职责方法,合同无效,违约条款作为从合同也无效,所以不能判定承当违约职责。也便是说,合同无效的救助方法便是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补偿丢失,不存在补偿违约金。
二、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8条规则:合同无效或许被吊销后,因该合同获得的产业,应当予以返还或许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差错的一方应当补偿对方因而所遭到的丢失,两边都有差错的,应当各自承当相应的职责。
第59条规则:“当事人歹意勾结,危害国家、团体或许第三人利益的,因而获得的产业收归国家所有或许返还团体、第三人。”
三、合同无效有哪些法令作用
1、折价补偿
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获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产业不能返还或许没有必要返还时,依照所获得的产业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法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职责方法。
2、补偿丢失
依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则,当合同被确以为无效后,假如由于一方或许两边的差错给对方形成丢失时,还要承当危害补偿职责。此种危害补偿职责应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1)有危害现实存在。
(2)补偿职责人具有差错。这是危害补偿的重要要件。
(3)差错行为与遭受丢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假如合同两边当事人都有差错,依第58条的规则,两边应各自承当相应的职责,即适用差错的程度,如一方的差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非必须原因,则前者职责大于后者;此所谓差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成心,另一方系差错,成心一方的职责应大于差错一方的职责。因合同无效或许被吊销,一方当事人因而遭到丢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差错时,应补偿受害人的丢失,这种补偿职责是根据缔约差错职责而发作的。这儿的“丢失”应以实践现已发作的丢失为限,不应当补偿等待利益,由于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准则。
3、非民事性结果
合同被承认无效或被吊销后,除发作返还产业、补偿丢失等民事性法令结果外,在特别情况下还发作非民事性结果。《合同法》第59条具体规则了合同当事人歹意勾结,危害国家、团体或许第三人利益的,发作追缴产业的法令结果,行将当事人歹意勾结危害国家、团体或许第三人利益所获得的产业追追缴回来,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丢失的团体、第三人。收归国有不是一种民法救助手法,而是公法上的救助手法;一般称为非民法上的法令结果。依《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定见》中对《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追缴两边获得的产业”的解说,应追缴产业包含两边当事人现已获得的产业和约好获得的产业,表现了法令对行为人成心违背法令的禁止性标准的惩戒。
合同无效与违约职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够混杂,合同无效其若存在必定的诈骗等行为,当事人能够挑选其他的方法救助。在实务中当事人对该类法令知识并不了解,此刻需求律师加以辅导。若您还有疑问,听讼网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