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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职工侵占公司财产能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1 16:19
在国有公司企业中,一般员工侵吞公司产业的行为,应怎么定性?笔者以为依据刑法第九十条、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则,国有公司、企业中的一般员工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也就是说对国有公司企业的一般员工侵吞公司产业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假如国有公司、企业的一般员工是使用自己劳务上构成的便当而不合法占有根据劳务联系而持有的单位产业,则应以职务侵吞罪科罪处分。假如使用的是因为工作联系而形成的其他了解环境等便当条件而不合法占有公司产业的,则应以偷盗、侵吞等其他违法处理。
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将本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产业。
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事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按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榜首百八十三条榜首款稳妥公司的工作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成心假造未曾发作的稳妥事端进行虚伪理赔,骗得稳妥金归自己一切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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