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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副总简历造假 月薪6万劳动合同无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8 11:34

一些求职者为了投合用人单位的需求在简历上大做文章,岂不知这样将会导致签定的劳动合同无效然后使自己的权力无法保证。近来,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北京某制药公司一副总简历造假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案子。
被告赤某系日本国籍,为了获取高薪假造了其曾在日本某制药公司担任参谋、中东海外总代表等职务然后顺畅地同北京某制药公司签定了月薪6万元的聘任合同,并被聘任为企业副总经理。随后因合同实行问题申述到人民法院,法院判定终究确定劳动合同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则,选用诈骗、要挟手法缔结的劳动合同应属无效,自缔结劳动合同时起,就没有法令约束力。我们可能会以为只要用人单位在签定劳动合同时才存在诈骗、要挟等,本案便是劳动者诈骗的景象。实质上合同责任是两边的,两边都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准则实行各自的责任,不然合同无效后将会发生对有过错方晦气的结果。
法官提示一些急于找到好工作的朋友,一定要凭自己的真本事,假的终归是假的,终究害人还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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