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七种典型情形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9 00:45
导读
2015年无疑系不合法集资案子的高发年份,从年头的沈阳华玉黄金贸易公司涉案金额高达10亿元的集资欺诈案,到黄冈富华棉业不合法吸存事情,再到月初刚取得“2015年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称谓的e租宝集资欺诈案,无一不是涉案金额巨大、涉及面广泛的严重刑事案子。得益于电子商务技能的开展,传统的宣扬手法得以蜕变,集资欺诈也逐步成为不合法集资类违法的高发罪名。根据相关法令规则,归纳办案累积的辩解经历,关于被告人是否具有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这一构成罪名的关键因素的确定问题。
2011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不合法集资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正式施行,该司法解说根据《全国法院审理金融违法案子作业座谈会纪要》的相关精力,归纳司法实践面临的问题,在第四条详细规则了以欺诈办法施行不合法集资,可确定为具有不合法占有为意图的七种典型景象:
(一)集资后不用于出产运营活动或许用于出产运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划显着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带着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违法活动的;
(五)抽逃、搬运资金、藏匿产业,躲避返还资金的;
(六)藏匿、毁掉账目,或许搞假破产、假关闭,躲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告知资金去向,躲避返还资金的。
在对上述七种典型景象进行剖析,能够了解立法者关于集资欺诈案子中不合法占有为意图的确定,首要系从行为人关于资金用处以及返还意向方面进行切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量。
在资金用处方面,行为人将资金用于出产运营外的活动的,如肆意挥霍、从事违法违法活动等,则较大或许被确定为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而在返还资金意向方面,行为人无意就集资的资金进行返还,详细如具有涂抹账目、抽逃资金等行为时,亦或许被确定为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
我以为,就行为人不具有不合法占有意图宣布辩解定见前,应分为如下三步进行考虑:
1.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行为人具有不合法占有为意图所根据的实际、依据进行归纳剖析,考量所指控的事项是否实际清楚、依据充沛;
2.问询行为人涉案单位日常运营的真实情况,了解其对集资金钱运用以及返还的情绪与实际;
3.归纳上述两点,并就详细景象进行总结,向审判机关指出其间对立及不合理之处。
集资欺诈案子与一般的欺诈案子有一不同之处:一般欺诈案子中,行为人在施行欺诈行为前便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而集资欺诈中,除上述情况外,还存在取得集资金钱后才发生不合法占有意图的景象,因而辩解律师应了解涉案单位运营的整个进程,据此剖析行为人对本案集资金钱有无返还的志愿。
但是,如今集资欺诈的详细表现形式层出不穷,上述典型的景象规则,现已不足以应对各种新情况,这也让关于不合法占有为意图的确定问题,发生了许多不同的观念与观点。现阶段集资欺诈行为已从以往常见的“积分现金奖赏”传统变成具有房地产、动力出资等实体运营的形式。我以为,虽然实际中存在的集资方法很多,但不管面临何种情况,在确定行为涉嫌集资欺诈前,均需求严厉把控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考虑:
1集资前涉案单位的运营情况
一般来说,行为人进行集资的意图均系期望取得流动资金,但经过关于集资前涉案单位运营情况了解,可透视出行为人的集资意图。若涉案单位运营情况良好,则集资的意图或许是期望扩展运营;反之,若单位财务情况恶劣,已濒临破产,则其意图有较大或许为不合法占有。
2承诺利率的凹凸
本年8月,最高院公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假贷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规则》,其间规则了假贷两边约好的利率超越年利率的36%,超越部分的利息约好无效。此处36%的利率,实际上系最高院在给民间假贷划出红线的一起,也给不合法集资行为界定了一个含糊的利率规范。因而,关于集资欺诈案子中的不合法占有为意图,亦可参阅此处的利率规范。如假贷联系的利率过高,则根本能够确定单位无偿还才能,行为人具有不合法占有的成心。
3有无返还资金的方案及实际行动
关于此问题,应从两方面了解:首要,行为人如关于返还问题一向采纳躲避的心态,则此刻可确定具有不合法占有意图;别的,如行为人虽有返还资金的实际行动,但其资金来源系其他集资金钱,也便是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还款,则无疑具有不合法占有的意图。
结语:是否具有“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这一片面心态,系集资欺诈案子中科罪的关键问题。考虑到相关罪名的详细形状、典型不断发生变化,法令的滞后性导致此刻对行为的确定存在“无法可依”的景象。故审判机关对此进行确守时,应充沛听取控辩两边的详细定见,避免呈现误差。
2015年无疑系不合法集资案子的高发年份,从年头的沈阳华玉黄金贸易公司涉案金额高达10亿元的集资欺诈案,到黄冈富华棉业不合法吸存事情,再到月初刚取得“2015年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称谓的e租宝集资欺诈案,无一不是涉案金额巨大、涉及面广泛的严重刑事案子。得益于电子商务技能的开展,传统的宣扬手法得以蜕变,集资欺诈也逐步成为不合法集资类违法的高发罪名。根据相关法令规则,归纳办案累积的辩解经历,关于被告人是否具有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这一构成罪名的关键因素的确定问题。
2011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不合法集资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正式施行,该司法解说根据《全国法院审理金融违法案子作业座谈会纪要》的相关精力,归纳司法实践面临的问题,在第四条详细规则了以欺诈办法施行不合法集资,可确定为具有不合法占有为意图的七种典型景象:
(一)集资后不用于出产运营活动或许用于出产运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划显着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带着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违法活动的;
(五)抽逃、搬运资金、藏匿产业,躲避返还资金的;
(六)藏匿、毁掉账目,或许搞假破产、假关闭,躲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告知资金去向,躲避返还资金的。
在对上述七种典型景象进行剖析,能够了解立法者关于集资欺诈案子中不合法占有为意图的确定,首要系从行为人关于资金用处以及返还意向方面进行切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量。
在资金用处方面,行为人将资金用于出产运营外的活动的,如肆意挥霍、从事违法违法活动等,则较大或许被确定为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而在返还资金意向方面,行为人无意就集资的资金进行返还,详细如具有涂抹账目、抽逃资金等行为时,亦或许被确定为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
我以为,就行为人不具有不合法占有意图宣布辩解定见前,应分为如下三步进行考虑:
1.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行为人具有不合法占有为意图所根据的实际、依据进行归纳剖析,考量所指控的事项是否实际清楚、依据充沛;
2.问询行为人涉案单位日常运营的真实情况,了解其对集资金钱运用以及返还的情绪与实际;
3.归纳上述两点,并就详细景象进行总结,向审判机关指出其间对立及不合理之处。
集资欺诈案子与一般的欺诈案子有一不同之处:一般欺诈案子中,行为人在施行欺诈行为前便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而集资欺诈中,除上述情况外,还存在取得集资金钱后才发生不合法占有意图的景象,因而辩解律师应了解涉案单位运营的整个进程,据此剖析行为人对本案集资金钱有无返还的志愿。
但是,如今集资欺诈的详细表现形式层出不穷,上述典型的景象规则,现已不足以应对各种新情况,这也让关于不合法占有为意图的确定问题,发生了许多不同的观念与观点。现阶段集资欺诈行为已从以往常见的“积分现金奖赏”传统变成具有房地产、动力出资等实体运营的形式。我以为,虽然实际中存在的集资方法很多,但不管面临何种情况,在确定行为涉嫌集资欺诈前,均需求严厉把控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考虑:
1集资前涉案单位的运营情况
一般来说,行为人进行集资的意图均系期望取得流动资金,但经过关于集资前涉案单位运营情况了解,可透视出行为人的集资意图。若涉案单位运营情况良好,则集资的意图或许是期望扩展运营;反之,若单位财务情况恶劣,已濒临破产,则其意图有较大或许为不合法占有。
2承诺利率的凹凸
本年8月,最高院公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假贷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规则》,其间规则了假贷两边约好的利率超越年利率的36%,超越部分的利息约好无效。此处36%的利率,实际上系最高院在给民间假贷划出红线的一起,也给不合法集资行为界定了一个含糊的利率规范。因而,关于集资欺诈案子中的不合法占有为意图,亦可参阅此处的利率规范。如假贷联系的利率过高,则根本能够确定单位无偿还才能,行为人具有不合法占有的成心。
3有无返还资金的方案及实际行动
关于此问题,应从两方面了解:首要,行为人如关于返还问题一向采纳躲避的心态,则此刻可确定具有不合法占有意图;别的,如行为人虽有返还资金的实际行动,但其资金来源系其他集资金钱,也便是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还款,则无疑具有不合法占有的意图。
结语:是否具有“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这一片面心态,系集资欺诈案子中科罪的关键问题。考虑到相关罪名的详细形状、典型不断发生变化,法令的滞后性导致此刻对行为的确定存在“无法可依”的景象。故审判机关对此进行确守时,应充沛听取控辩两边的详细定见,避免呈现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