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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30 16:36

户口搬迁是在居民常住地发作改动后,将户口迁到现住地的方法。户口搬迁的方法有多种,其间买房户口搬迁便是其间一种。购房者在买房后,实践入住、获得产权证,满意其他条件后就能够将户口迁入房子所在地。可是处理买房迁户口手续之前,不要忘掉将资料预备足够。购房者若是借款买房,是否能够将户口进行搬迁?购买二手房户口搬迁申办条件和所需资料有什么?
购房者请求入户,持以下的有关证明资料到派出所请求,凡被同意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收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处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搬迁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处理入户手续。
需供给的审阅的证明资料
1 、入户请求书;
2 、请求人的房产证或银行按揭购房凭据、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书,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登记表;
3 、自建住所没有处理房产证的,供给土地使用证或疆土部分有关证明、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4 、请求人的《 户口薄》 、《 居民身份证》 、《 结婚证》 、未成年子女的《 出世医学证明》 ;5 、请求人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不含省内搬迁,如带亲属入户须证明联系); 6 、成年人供给迁出地县级或乡(镇、大街)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分出具的并经现居住地县级或乡(镇、大街)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分查验合格的婚育证明。
请求人请求过程
1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请求,在20 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请求人供给的证明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定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定见,报县(区)公安(分)局户政部分。
2 、县(区)公安(分)局户政部分接到上报资料后,在15 个工作日内,对批阅权限内的请求,作出同意或许不同意的决议,作出同意决议的,一起签发《准迁证》。对批阅权限外的请求,加具审阅定见后.上报市公安局户政部分。
3 、市公安局户政部分接到上报资料后,应当在15 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议,作出同意的决议的,一起签发《准迁证》 。
4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分批阅决议后,应在2 个工作日内告诉请求人。
5 、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 准迁证》 当场签发《 搬迁证》 重视销户口。
6 、迁入地公安派安派出所凭《 准迁证》 和《 搬迁证》 当场处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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