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实认定部分上诉可以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5 17:58
关于对现实确认部分上诉能够吗的这个问题,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个相关事例。
【案情】
王某因出资农产向某农业银行告贷10万元,以丁某的房子典当担保,并签订了告贷合同和典当担保合同,王某告贷到期后未及时还款,农业银行因而申述王某、丁某要求返还告贷及利息。经法院审理查明,该典当担保合同并非丁某所签,法院以为此典当担保合同无效,断定丁某不承当连带还款职责。几年后,丁某因而合同无法处理房产过户手续,遂向法院申述要求断定该典当担保合同无效。
【不合】
关于丁某的诉讼请求,法院能否受理,存在以下两种观念:
第一种观念以为,不能受理丁某的申述。前诉在断定前的说理部分确认典当担保合同无效,确认某农业银行与丁某不存在典当担保联系,前诉对该担保法令联系的确认应对当事人、受理法院等都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是一种既判力,前诉断定一经收效,当事人不得再对法院已确认的法令现实提申述讼,因而不能受理丁某的申述。
第二种观念以为,能够受理丁某的申述。后诉在实体上尽管存在否定前诉所确认现实和裁判成果或许,但两诉所根据民事法令联系不彻底相同,后诉诉请不能彻底涵盖于前诉裁判成果之中,两诉不构成重复申述,法院应受理丁某的申述。
【管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念,本案中尽管前后两诉都是合同胶葛,但又不彻底相同,前诉是金融告贷合同胶葛,归于根据合同实行产生胶葛的法令联系,虽在断定书的现实根据部分已确认典当担保合同无效,但未在断定成果中断定,后诉诉请确认典当担保合同无效,是确认合同效能胶葛,后诉和前诉所根据的法令联系不彻底相同,丁某的申述不构成重复诉讼,因而能够受理丁某的申述。
【案情】
王某因出资农产向某农业银行告贷10万元,以丁某的房子典当担保,并签订了告贷合同和典当担保合同,王某告贷到期后未及时还款,农业银行因而申述王某、丁某要求返还告贷及利息。经法院审理查明,该典当担保合同并非丁某所签,法院以为此典当担保合同无效,断定丁某不承当连带还款职责。几年后,丁某因而合同无法处理房产过户手续,遂向法院申述要求断定该典当担保合同无效。
【不合】
关于丁某的诉讼请求,法院能否受理,存在以下两种观念:
第一种观念以为,不能受理丁某的申述。前诉在断定前的说理部分确认典当担保合同无效,确认某农业银行与丁某不存在典当担保联系,前诉对该担保法令联系的确认应对当事人、受理法院等都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是一种既判力,前诉断定一经收效,当事人不得再对法院已确认的法令现实提申述讼,因而不能受理丁某的申述。
第二种观念以为,能够受理丁某的申述。后诉在实体上尽管存在否定前诉所确认现实和裁判成果或许,但两诉所根据民事法令联系不彻底相同,后诉诉请不能彻底涵盖于前诉裁判成果之中,两诉不构成重复申述,法院应受理丁某的申述。
【管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念,本案中尽管前后两诉都是合同胶葛,但又不彻底相同,前诉是金融告贷合同胶葛,归于根据合同实行产生胶葛的法令联系,虽在断定书的现实根据部分已确认典当担保合同无效,但未在断定成果中断定,后诉诉请确认典当担保合同无效,是确认合同效能胶葛,后诉和前诉所根据的法令联系不彻底相同,丁某的申述不构成重复诉讼,因而能够受理丁某的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