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实用新型专利纠纷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4 05:49
实用新型专利胶葛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2008年05月30日
    案情简介
    2006年9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专利挂号簿副本记载,专利号为ZL01206379.7、名称为“铸铁嵌铸式气缸头”的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由赵科改变为重庆宗申技能开发研讨有限公司,改变挂号的时刻为2003年2月8日。2006年4月14日,宗申技能公司交纳了该专利的年费1200元。2003年11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宗申技能公司的恳求出具了一份实用新型专利检索陈述,定论为悉数权利要求契合专利法有关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规则。2006年7月28日,依据案外人刘进然的恳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了无效宣告恳求检查决议书,决议保持ZL01206379.7号实用新型专利权有用。决议书确定,本专利权利要求限制的技能计划是以铸造的办法将嵌件固定在气缸头基体上,且明确地限制嵌件的资料为铸铁,相对于揭露的技能计划而言具有新颖性。别的,依据专利文件记载,“粉末冶金嵌铸式气缸头”实用新型专利的恳求日为2003年8月5日,授权布告日为2004年9月8日,专利权人是文国富,专利号为ZL03249846.2。2007年1月31日,重庆市公证处出具了(2007)渝证字第31712号公证书,证明宗申技能公司的托付署理人马光芒于2007年1月26日上午到坐落重庆市渝中区菜园坝的外滩摩配商场二楼二区179-2号的力江摩配经营部以260元的价格购买了CG125型“力江摩托车缸头”三套和“110环”两件(其间购买气缸头的价格合计234元),并获得收据和手刺各一张,收据和手刺上均印有“重庆力江摩托车配件厂经营部、地址:渝中区南区路外滩摩配商场2楼2区179-2号、电话:63663781”字样,手刺上还印有“吕晓蓉”的名字。
    法院审理后以为:一审法院以为宗申技能公司宗申技能公司没有供给充沛依据证明公证封存的气缸头基体上嵌铸的嵌件资料是铸铁,驳回宗申技能公司的诉讼恳求。二审法院判定保持原判。
    署理词(二审)
    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之规则,受吕晓蓉托付,我依法出庭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按照现实与法令,署理人提出如下署理定见,望法庭采用。
    一、关于是否适用举证责任倒置问题?(审判长总结的第一个争议焦点)。
       1、《专利法》第57条第二款规则:“专利侵权胶葛触及新产品制作办法的发明专利的,制作相同产品的单位或许个人应当供给其产品制作办法不同于专利办法的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4条(一)因新产品制作办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作相同产品的单位或许个人对其产品制作办法不同于专利办法承当举证责任。上述规则能够看出,在专利胶葛案中,只要新产品制作办法的发明专利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准则。本案触及的胶葛归于实用新型专利胶葛,不是新产品制作办法的发明专利胶葛,所以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准则。
    2、上诉人以为应当由被上诉人证明不侵略上诉人专利的说法十分勉强。假设上诉人的观念建立的话,那么将推出十分荒诞的成果。例如:李四的钱包丢掉了,东找西找都没有找到,一天他忽然在大街上捉住一个正在行走的人说:你应当证明钱包不是你偷的,不然,我的钱包便是你偷的。
    综上两点能够充沛说明,上诉人把原本应当由自己承当的举证责任,想当然的以为应当由被上诉人承当,真实过于荒诞,其理由无法令人信服。
    二、铸铁嵌铸式气缸头与粉末冶金嵌铸式气缸头是否具有同一技能特征?(审判长完结的第二个争议焦点)。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