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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流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1 17:54
在股份制公司常常会有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和回购状况的发作,那么这些转让或回购的行为为了合理合法,我国法律法规对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做出了相关的规则,股权转让一定要遵从所规则的流程才干收效,不然,转让行为则视为是无效行为,那么今日听讼网小编就跟我们说说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流程都有哪些?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流程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请求改变挂号。
申报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改变挂号请求书》。
2、《指定代表或许一起托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托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自己签字)。
3、原股东会抉择。
(整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
(1)转让两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比例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力的行使状况等;
(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两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主要内容:
(1)协议两边的称号(名字);
(2)转让股权的比例及其价格;
(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
(4)股权转让款的交给日期和交给方法;
(5)缔结协议的时刻、地址、收效方法;
(6)协议两边以为需求清晰的其他内容(包含违约责任、争议处理途径等)。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抉择。
(整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因股东改变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化的事项(包含公司董事、监事、司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改变等)。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抉择,按规章规则派遣或推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契合有关法律规则的任职资历的定见;提交董事会抉择,推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司理;提交监事会抉择,推举监事会主席。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抉择,按规章规则派遣或推举产生履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司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契合有关法律规则的任职资历的定见。(董事、高档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6、规章修正案或修改后的规章。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好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历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共同);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共同);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自己签名并署明与原件共同)。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状况表》(公司盖章)。
9、如组织机构有变化,视状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司理状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挂号表》。
10、视受让方资历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11、视出让方资历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1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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