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一人责任有限公司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0 22:04
咱们知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或许法人建立的公司,并对该公司承当有限责任。那么,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怎样规则的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收拾了以下法条供您阅览,期望对您有用。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则;本节没有规则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则。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要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许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章程规则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出资建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出资建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挂号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许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拟定。
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守时,应当选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政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的产业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以上便是小编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咱们经过以上常识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录听讼网进行法律咨询,咱们听讼有许多专业的律师可认为你服务,而且,还支撑线上指定区域挑选律师,又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则;本节没有规则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则。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要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许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章程规则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出资建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出资建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挂号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许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拟定。
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守时,应当选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政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的产业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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