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协议离婚要如何实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7 09:24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则:“男女两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是指协议离婚。包含在民政局婚姻挂号机关请求离婚挂号,由民政局颁布免除和在法院由法庭调停达到离婚协议,法院作出离婚裁决两种状况。这两种状况的法令成果都是免除了法定的婚姻关系
实践中,我国人员活动状况十分杰出,男女两边或许均不在户口所在地日子和作业也是普遍现象,比方,男女两边户口分别在新疆和黑龙江,但人却分别在北京或上海作业,假如按一般思路,两边去民政局处理协议离婚,就只能回新疆或黑龙江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挂号机关处理,因路途遥远并不实际。而其实协议离婚不仅仅是在民政局处理,也能够在一方住所地或常常居住地法院处理 。
假如两边契合了协议离婚的条件,而回户口所在地处理交通费用和时刻本钱较高的话,不如经过诉讼方法调停离婚,诉讼本钱也很低,比方在北京、上海,大多数基层人民法院都设有速裁庭、简易法庭或称便民法庭,对此这类案子若文书完全、操作妥当,当天就能够处理结束,,诉讼费最低只为50元。只不过法院出具的不是离婚证,而是民事调停书。民事调停书一经签定即发生同判决书平等法令效能,并且从某种程度上说,民事调停书的效能要较离婚证更高,一方不实行调停书内容,对方可直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在法院调停离婚是现代都市男女不错的挑选。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