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横道前机动车礼让义务之案例分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0 01:27裁判要旨
确定行人是否“正在经过人行横道”,应当以特定时刻段内行人一系列接连行为为规范,不能简略以行人“走”或“停”等时刻短的特定动作进行判别。行人以经过为意图进入人行横道,即便半途有中止,也应当确定为“正在经过人行横道”。
案情
2015年1月31日,贝某某驾驭轿车沿浙江海宁市西山路行进,遇行人正在经过人行横道,未泊车让行。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海宁交警大队)法令交警当场将其车辆截停,核实了贝某某的驾驭员身份,适用简易程序向贝某某口头告知了违法行为的根本实际、拟作出的行政处分、根据及其享有的权力等,并在听取贝某某的陈说和申辩后,当场制造并送达了公安交通管理处分决议书,给予贝某某罚款100元、记3分。贝某某不服,于2月13日向海宁市政府恳求行政复议。3月27日,海宁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议书,保持了海宁交警大队作出的处分决议。贝某某收到复议决议书后于4月14日起诉至海宁市人民法院。
裁判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审理以为,当行人以经过为意图行走在人行横道上时就应当确定为“正在经过人行横道”;即便半途有中止,也应当确定为正在经过。本案中,当贝某某驾驭车辆挨近人行横道时,应当泊车让行,理由有:从法令记载视频看,行人现已先于案涉车辆进入人行横道,且正在经过人行横道;行人的前进方向为案涉车辆前进方向的正前方;若贝某某驾驭案涉车辆于此刻不泊车直接经过人行横道,将会给行人的人身安全形成实际的要挟。故在本案情况下,贝某某应当泊车让行,其未泊车让行,违背法令规则。海宁交警大队能够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罚款、记分。海宁交警大队作出的处分决议实际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令正确,程序合法。综上,贝某某恳求吊销海宁交警大队作出的处分决议并要求赔礼道歉的诉讼恳求,没有实际和法令根据,不予支撑。据此判定驳回贝某某的诉讼恳求。
宣判后,贝某某不服一审判定,提起上诉。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以为,确定行人是否“正在经过人行横道”应当以特定时刻段内行人一系列接连行为为规范,而不能以某个时刻点行人的某个特定动作为规范,特别是该特定动作不是行人在自在状态下自在地做出,而是因为外部的强力原因迫使其不得不做出的情况下。案发时,行人以较快的步频走上人行横道线,并以较快的速度挨近案发路口的中心方位,当看到贝某某驾驭车辆朝自己行走的方向驶来,行人放慢了脚步,以承认车辆是否停下来,但并没有中止脚步,当看到车辆没有显着减速且没有停下来的趋势时,才为了本身安全不得不停下脚步。假如此刻车辆有显着减速并中止行进,则行人肯定会接连不中止地经过路口。可见,在案发时刻段内行人的一系列接连行为充分阐明行人“正在经过人行横道”。处于强势方位的机动车在此刻应当自动泊车让行。二审判定:驳回上诉,保持原判。
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行人是否“正在经过人行横道”及贝某某驾驭车辆是否应当礼让行人。路途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则,机动车行为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进;遇行人正在经过人行横道,应当泊车让行。据此,人行横道前机动车礼让行人的条件是行人“正在经过人行横道”。
一般来说,假如行人正走在人行横道,无疑应当确定为正在经过。但假如行人已停在了人行横道上,是否还能确定为正在经过?笔者以为,以特定时刻段内行人一系列接连行为为规范确定行人是否是“正在经过人行横道”是科学合理的。假如行人不以经过为意图,逗留在人行横道上,进行与经过无关的行为如游玩、摄影等,当然不能确定为正在经过,机动车能够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减速慢行为过;假如行人以经过为意图进入人行横道,即便在人行横道上有时刻短中止,也应该确定是“正在经过人行横道”,不能简略以行人“走”或“停”等时刻短的特定动作进行判别。即“正在经过人行横道”并不意味着“正在走”,行人在人行横道上也能够作时刻短逗留,以调查交通状况,保证交通安全。
试想,假如只需行人在人行横道上不“走”了就不被以为是“正在经过人行横道”,机动车就能够不礼让的话,那么,机动车就会肆无忌惮地使用本身的强势方位,迫使弱势的行人停下来。当看到机动车挨近人行横道时没有减速或泊车,行人为了维护本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就会天性地、被逼地停下来,待机动车经往后再经过。如此,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优先通行权将无法保证,路途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立法意图将无法完成。
本案中,虽然行人在进入人行横道并走到路途中心方位后停在了人行横道上,但其停下来的原因是看到贝某某驾驭车辆没有泊车让行的趋势,出于自我维护而被逼停下来,并非无故长时刻逗留,行人后来快速经过路途的行为就足以阐明。所以,应当确定行人“正在经过人行横道”,贝某某驾驭的案涉车辆应当泊车让行。贝某某驾车没有泊车让行,违背法令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驭人违背路途交通安全法令、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外,实施累积记分准则。海宁交警大队对贝某某驾车未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记3分,契合法令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