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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挪用公款罪?应当如何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3 17:03
什么是移用公款罪?应当怎么处分?    依据《刑法》第384条规则: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未还的,是移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移用公款数额巨大不交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移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款物归个人运用的,从重处分。    对“移用公款数额巨大不交还的”的了解: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移用公款案子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5条的规则:移用公款数额巨大不交还的,是指移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交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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