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缴纳个税 夫妻婚后财产加名不收印花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1 17:36国税总局答复热点问题,加班费不归于补助补助,需按工薪收入交税,国税总局交税服务司就交税咨询热点问题作出答复,清晰个人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归于国家统一规则发给的补助补助,需依照工薪收入交税;一起,夫妻婚前产业婚后加名无需交纳印花税。
加班费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交税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依照国家统一规则发给的补助、补助,免纳个税。而依照《劳动法》对节假日加班薪酬的规则,休息日组织劳动者作业又不能组织补休的,付出不低于薪酬的百分之二百的薪酬酬劳;法定休假日组织劳动者作业的,付出不低于薪酬的百分之三百的薪酬酬劳。
因而有交税人咨询: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获得两倍或三倍的加班薪酬,是否归于“依照国家统一规则发给的补助、补助”?
对此,国税总局交税服务司表明:依据《个人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十三条规则,《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依照国家统一规则发给的补助、补助,是指依照国务院规则发给的政府特殊补助、院士补助、资深院士补助,以及国务院规则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助、补助。因而,加班薪酬不归于国家统一规则发给的补助补助,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交税。
夫妻产业婚后加名无需交纳印花税
此外,针对有交税人咨询“夫妻婚前产业婚后加名,是否需求交纳印花税”的问题,交税服务司清晰无需交纳印花税。
由于,依据《印花税暂行法令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则,暂行法令第二条所说的产权搬运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生意、承继、赠与、交流、切割等所立的书据。《婚姻法》规则,婚后约好一方的产业能够变为共同产业,所以夫妻婚前产业,婚后加名,是夫妻之间关于产业的一种处置行为,是夫妻之间对产业联系作出的一个约好,并不代表产权的改变,不是一般意义上所讲的一般的赠与联系。因而,依照现行规则,不归于《印花税暂行法令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则的交税规模,不需求交纳印花税。
据了解,答复上述两个问题的“办税服务”栏目,是国税总局为了普法便民,在其官网特别拓荒的交税咨询栏目,该栏目许诺“有问必答”,一起,交税服务司会每周会集答复网友发问较多的热点问题。不过,交税咨询并不是一种详细的行政行为,即不受理、不处理,也不代转各类详细的行政事项,如:各类申报、批阅、存案等详细行政事项。